全國聯行往來基本做法是異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行處間的資金帳務往來。其處理方法的基本要點是:直接劃報往來,往帳、來帳分別核算;集中監督,分散逐筆核對;及時軋計匯差;劃分上、下年度,査淸匯總結平。即由發有全國聯行行號的行處直接填發報單和受理報單,進行資金劃撥。填發報單的行處為發報行,收受報單的行處為收報行。
聯行往來帳務劃分為往帳和來帳兩個帳務系統發報行辦理聯行往帳收報行辦理聯行來帳。電子計算中心根據發報行寄來的報單,監督全國聯行往帳,並根據報單按收報行分別編制對帳表,監督全國聯行來帳,對帳表寄交各收報行,由收報行以對帳表所到各筆與發報行寄來的報單進行逐筆核對。為加強信貸資金管理,各行對聯行往來應及時軋算和調撥聯行匯差。年度終了後,對聯行帳務應以發報行編制報單日期為準按年度劃分,將上年度聯行往來未達帳査清後,逐級匯總上報總行,並通過劃帳由總行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