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海洋計量“十三五”發展規劃》是國家海洋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海洋計量“十三五”發展規劃
- 發布單位:國家海洋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內容解讀,規劃全文,
內容解讀
《全國海洋計量“十三五”發展規劃》發布 建立健全海洋計量管理服務體系
《規劃》提出,到2020年,海洋計量科技基礎更加堅實,量傳溯源體系更加完善,服務保障能力顯著提高,制度更加健全,監管更加規範,國際互認和檢測能力置信水平顯著提高,在壯大海洋經濟、保護海洋資源環境、加強海洋公共服務和維護海洋權益中發揮重要的技術基礎和技術保障作用。
《規劃》以“強化創新,夯實基礎;需求導向,合理布局;依法監管,服務發展”為基本原則。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五大發展理念”和“四個全面”戰略部署,圍繞拓展藍色經濟空間的戰略需求,面向海洋公益服務、海洋產業發展、海洋國際競爭,按照“夯實基礎、做好溯源、強化監督、拓展服務”的指導方針,統籌全國海洋計量工作發展,抓好兩端、管好中間,完善海洋計量體系;以“一個標準、一次檢測、一路通行”推進海洋計量國際化;充分發揮海洋計量在海洋經濟調控、海洋依法行政、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海洋權益維護和海洋公共服務的基礎保障和先行作用。
《規劃》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海洋計量法規和管理體系得到進一步發展,發布實施《海洋計量工作管理規定》,成立了全國海洋專用計量器具計量技術委員會,實現了海洋計量技術規範的歸口管理;海洋領域量傳溯源體系得到進一步發展,共建立計量標準41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33項;計量技術和服務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溫鹽深、波浪浮標、驗潮儀計量校準及鹽度標準物質製備等方面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海洋計量走向國際的平台搭建得到進一步推進,彰顯了我國具備為區域和國際提供海洋計量服務的能力。
《規劃》指出,“十三五”是我國海洋計量工作面臨大發展的戰略機遇期。海洋強國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拓展藍色經濟發展空間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戰略任務的落實,需要發揮計量的“助推器”作用。海洋領域推進的“五大工作體系”建設,以及全球海洋觀(監)測系統、智慧海洋、雪龍探極、蛟龍探海等重大項目的實施,也對海洋計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洋計量工作,必須加快海洋計量科技創新,儘快建立服務於深遠海觀測、探測儀器裝備精準計量檢測的尖端硬體基礎,提供便捷的現場、實時校準海洋計量服務;必須進一步研製並健全海洋標準物質體系,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海洋產業計量檢測服務體系,深入開展國際計量比對和檢測互認,為海洋產業國際合作和海洋儀器裝備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撐。
《規劃》提出,“十三五”期間全國海洋計量工作主要完成五項任務:一是推進海洋計量科技基礎研究。加強海洋計量標準裝置研究,加強海洋標準物質研究和研製,做好海洋量傳溯源的技術方法和研究,推進海洋計量科技創新,加快海洋計量技術規範制修訂,加快海洋計量科技成果轉化。二是加強海洋計量檢測服務與監督。加強海洋量傳溯源服務,加強海洋產品檢測服務,加強海洋計量監督管理,強化海洋行業資質認定(計量認證)。三是健全海洋計量體系。健全海洋計量制度體系,完善海洋計量組織體系。四是加強海洋計量檢測能力建設。加強海洋儀器設備計量檢測服務能力建設,提升海洋量傳溯源能力,推動涉海企業計量檢測和管理能力建設,加強海洋計量隊伍建設。五是提升海洋計量國際化水平。加強海洋計量技術的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海洋計量國際比對。
規劃全文
國家海洋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印發
《全國海洋計量“十三五”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海發〔2016〕12號
各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海洋廳(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海洋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各司(局)、各直屬掛靠單位,涉海各有關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全國海洋專用計量器具計量技術委員會:
現將《全國海洋計量“十三五”發展規劃》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海洋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2016年10月28日
《全國海洋計量“十三五”發展規劃》
為進一步發揮海洋計量工作在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建設海洋強國中的基礎支撐和先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海洋計量管理和服務體系,根據《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和“十三五”時期海洋工作總體安排等要求,制定本規劃,作為指導“十三五”時期海洋計量工作的綱領性檔案。規劃期為2016-2020年。
一、發展現狀與形勢
(一)發展現狀
截至“十二五”末,海洋計量工作按照國家計量事業和海洋事業發展的總體部署,不斷健全海洋計量法規體系,完善量傳溯源體系,提高計量技術水平,增強計量服務能力,有力支撐了海洋經濟建設及海洋事業發展。
——海洋計量法規和管理體系得到進一步發展。發布實施《海洋計量工作管理規定》,成為規範海洋計量工作的重要依據;成立了全國海洋專用計量器具計量技術委員會,並組織海洋計量技術規範制修訂,實現了海洋計量技術規範的歸口管理。
——海洋領域量傳溯源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共建立計量標準41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33項,涵蓋海水溫度、海水鹽度、海水壓力(深度)、波浪、潮汐、海流、氣溫、風速風向、濕度、氣壓等要素,成為統一全國海洋專用量值的重要計量標準。
——計量技術和服務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溫鹽深、波浪浮標、驗潮儀計量校準及鹽度標準物質製備等方面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為海洋調查、觀測、監測等提供檢定校準服務,保證海洋測量數據的有效溯源;62家海洋監/檢測機構通過國家級資質認定(計量認證),有效提升了質量管理和檢驗檢測能力。
——海洋計量走向國際的平台搭建得到進一步推進。亞太區域海洋儀器檢測評價中心獲得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委員會聯合授權成立並穩定運行,成功組織了四屆亞太區域檢測技術培訓會和首屆海水鹽度國際比對,彰顯了我國具備為區域和國際提供海洋計量服務的能力。
(二)形勢與需求
計量成為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計量與標準、合格評定共同構成國際公認的國家質量基礎,是未來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三大支柱。世界強國普遍認可創新驅動、計量先行的理念,以理論、科技、機制、制度和文化創新,促進計量建設和發展,發揮計量對創新的支撐和引領作用。隨著感測器、雲計算和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實現“實時校準”和“數據融合”的“量值傳遞的扁平化”成為新趨勢,使量值傳遞鏈條更短、速度更快、測量結果更準更穩。世界範圍內以海洋為代表的新領域計量研究極為活躍,海洋生物技術、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和海洋信息技術等新一輪的科技躍升和產業發展,成為計量研究的重點;極地、大洋、深海等國際海洋熱點發展領域,迫切需要加快極端量、動態量、多參數量的海洋計量溯源研究,建立更好的計量檢測校準服務手段;國際組織以提高海洋環境安全保障和公共服務能力為目標,通過推進全球或區域海洋儀器檢測中心建設、組織海洋計量比對等方式強化計量工作,確保國際海洋觀測等數據的準確可靠,並加強動態數據的準確測量和新型的海洋計量方法研究。
我國海洋計量工作面臨大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十三五”期間國家加快以計量為代表的國家質量基礎建設,構建“大計量”工作格局,建立以計量為核心的國家先進測量體系,進一步強化計量在質量強國和“三個轉變”中的基礎保障、支撐和引領作用。海洋強國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拓展藍色經濟發展空間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等戰略任務的落實,迫切需要發揮計量的“助推器”作用。海洋領域推進的“五大工作體系”建設,以及“全球海洋觀(監)測系統、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智慧海洋、雪龍探極、蛟龍探海”等重大工程的實施,對於獲取實時、準確、可靠的海洋數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海洋計量技術、計量服務和監管體系,提高海洋計量檢測能力。海洋計量工作,必須加快海洋計量科技創新,儘快建立服務於深遠海觀測、探測儀器裝備精準計量檢測的尖端硬體基礎,提供便捷的現場、實時校準海洋計量服務;必須進一步研製並健全海洋標準物質體系,為更好地衡量海洋環境質量狀況奠定堅實基礎;必須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海洋產業計量檢測服務體系,強化先進的海洋產業計量研究,提高海洋產業核心競爭力;必須深入開展國際計量比對和檢測互認,為海洋產業國際合作和海洋儀器裝備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撐。
(三)存在的問題
隨著新技術、新方法、新需求大量湧現,海洋計量檢測技術的總體水平和檢測能力遠不適應新形勢、新常態的發展需求,主要表現在:一是海洋計量供給能力薄弱,海洋公益服務的計量供給數量、質量和效益不夠,海洋新產業、新產品市場的計量供給滯後,深海、聲學等重點領域的計量標準裝置處於空白,生態環境保護需要的標準物質的種類、數量短缺;二是海洋計量制度和組織體系尚不完善,人、財、物投入明顯不足,基礎設施建設薄弱,計量檢測隊伍弱小,海洋計量檢測服務與監督能力不強,計量監管不到位;三是海洋計量國際交流合作不足,參與海洋計量標準國際比對不夠,在海洋計量國際規則制定中缺乏影響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五個發展”理念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圍繞拓展藍色經濟空間的戰略需求,面向海洋公益服務、面向海洋產業發展、面向海洋國際競爭,按照“夯實基礎、做好溯源、強化監督、拓展服務”的指導方針,統籌全國海洋計量工作發展,抓好兩端、管好中間,完善海洋計量體系;以“一個標準、一次檢測、一路通行”推進海洋計量國際化;充分發揮海洋計量在海洋經濟調控、海洋依法行政、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海洋權益維護和海洋公共服務的基礎保障和先行作用。
(二)基本原則
強化創新,夯實基礎。以創新驅動海洋計量工作發展,提升海洋計量技術研究水平,加強海洋計量標準裝置建設,健全完善海洋標準物質體系,夯實計量技術基礎,滿足海洋領域對計量測試技術的需求。
需求導向,合理布局。以海洋公益服務和產業市場需求為導向,合理配置涉海計量資源,規劃和布局海洋計量檢測能力建設,最佳化資源配置、整合共享,推進海洋計量工作國際化。
依法監管,服務發展。完善海洋計量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海洋計量監督管理體系,提高監管效率,豐富監管手段和方式,著重加強海洋重點領域計量器具監管,為依法治海提供服務。
(三)發展目標
到“十三五”末,海洋計量工作再上新台階。計量科技基礎更加堅實,量傳溯源體系更加完善,服務保障能力顯著提高,制度更加健全,監管更加規範,國際互認和檢測能力置信水平顯著提高,在壯大海洋經濟、保護海洋資源環境、加強海洋公共服務和維護海洋權益中發揮重要的技術基礎和技術保障作用。
1.海洋計量科技基礎更加堅實。攻克海洋聲學、海洋化學等若干海洋計量檢測領域關鍵技術,建立一批新型的海洋計量標準裝置,填補領域空白;制修訂15項以上海洋計量技術規範;研製30種以上海洋標準物質,擴大海洋標準物質的套用領域。
2.海洋計量服務和保障能力明顯提升。按照突出特色、區域均衡、需求牽引、重點先行的布局,建立計量檢測服務保障基地,提高服務保障能力;面向公益服務,提供精準、全面、快速的計量服務,覆蓋重點海洋領域的在用海洋儀器設備;檢定校準能力覆蓋80%以上的海洋專用儀器設備;現場校準覆蓋95%以上的海洋觀(監)測台站,保證海洋調查、觀測、監測數據的溯源性、可比性和有效性。
3.海洋計量體系和監督機制更加完善。加強海洋計量體系建設,實現全國海洋計量一盤棋發展;完成《海洋計量工作管理規定》修訂及配套規章制度制定;完善海洋計量監督程式,創新計量監督模式,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獲證機構現場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實施海洋調查、觀測、監測全過程和全要素質量控制與監督。
4.海洋計量的國際影響力顯著提高。推進海洋調查、觀測、監測領域的計量產品和測量技術等的交流合作,初步形成“一個標準、一次檢測、一路通行”的發展路徑。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海洋計量科技基礎研究
1.加強海洋計量標準裝置研究
加強海洋計量科技基礎和前沿技術研究,重點圍繞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海洋環境線上監測、海洋環境安全保障、聲學探測、深海和極地等領域,實現計量檢測關鍵技術的突破,研究建立一批目前急需的海洋特色計量標準裝置,填補領域空白,基本解決上述領域的海洋儀器量值溯源的計量手段問題。
加強對現有海洋專用計量標準裝置的技術升級,重點提升海水溫度、鹽度、波浪、海流等要素的計量標準裝置;針對海洋儀器的極端量、動態量計量測試需求,研製新型海洋計量標準裝置。
專欄1.海洋計量標準裝置研究重點方向 |
圍繞應對氣候變化、海洋觀(監)測、海洋環境安全保障、聲學探測、深海、極地等領域,重點方向如下: 1.基於直接測量法的海水聲速計量標準裝置研究; 2.海洋環境線上、現場快速監測儀(感測器)的計量檢定和校準系統技術研究; 3.聲學海流(剖面)儀計量檢測系統研究; 4.水下測量定位系統、單(多)波束測深儀等計量檢測系統研究; 5.海洋傾廢航行記錄儀計量檢定裝置研究; 6.海洋碳監測專用儀器計量檢測系統研究; 7.海洋磁力儀計量標準裝置研究; 8.海洋測溫儀器動態回響時間檢測裝置研究; 9.新型水聽器計量標準裝置及聲納輻射聲場標準裝置研究; 10.船舶水下輻射噪聲計量標準裝置及現場校準研究; 11.海洋重力儀計量標準裝置研究; 12.基於密度計量基準、標準的海水密度離線、線上校準系統研究。 |
2.加強海洋標準物質的研究和研製
針對儀器校準、監測質控、樣品分析等套用,開展海水基本要素和污染物標準物質、海洋生物化學成分及活性物質/毒素標準物質、海洋沉積物標準物質、海水及苦鹹水處理分離膜截留性能測試標準物質等研製。重點開展計量基標準方法及定值、分離純化和保存等新技術研發;針對不同套用實現標準物質性能指標差異化細分;整合海洋標準物質研發資源,建立海洋標準物質量傳溯源體系,保證測量標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建立海洋標準物質研發和推廣平台,並適時納入國家標準物質資源共享平台。進一步提升我國海洋標準物質水平,逐步滿足海洋環境監測、海洋生物資源利用和海洋科學研究的需求。
專欄2.海洋標準物質研製重點方向 |
1.海水基本要素和污染物標準物質研製 (1)近海低鹽度海水中重金屬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2)海水營養鹽標準物質; (3)海水pH、總鹼度、海水溶解無機碳、海水總有機碳等標準物質; (4)海水濁度標準物質; (5)高準確性海水系列鹽度標準物質。 2.海洋生物標準物質研製 (1)海洋生物化學成分及活性物質標準物質; (2)海洋生物毒素標準物質; (3)海洋生物放射性標準物質。 3.海洋沉積物標準物質研製 (1)近海沉積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2)極地沉積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3)深海沉積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4)海底多金屬結核、富鈷結殼、熱液硫化物的標準物質; (5)海洋沉積物環境放射性標準物質。 4.海水及苦鹹水處理分離膜截留性能測試標準物質研製 (1)微濾膜截留性能測試標準物質; (2)超濾膜截留性能測試標準物質; (3)納濾膜截留性能測試標準物質。 |
3.做好海洋量傳溯源的技術方法研究
針對深海、極地等領域的極值量、海洋調查中的動態量和海洋環境監測中的多參數綜合參量,開展海水溫度、海水深度、海浪、海水壓力量值測量範圍擴展等量值溯源技術方法研究,溫鹽感測器等動態回響特性量值溯源技術方法研究,多參數水質儀等多參數綜合參量的相關量值溯源技術方法研究,海洋生態環境等領域測量準確度等級提高等量值溯源技術方法研究。
開展海洋觀(監)測台站自動化系統、水質監測浮標、自沉浮式剖面探測浮標(Argo浮標)、傾廢記錄儀、船舶氣象儀以及海水二氧化碳(CO2)、化學耗氧量(COD)、生物耗氧量(BOD)線上儀器等海洋觀測儀器/感測器的現場檢測、線上校準技術方法研究。針對偏遠海洋觀(監)測台站、海上平台等,開展遠程校準技術方法研究,提供更為便捷和經濟的量傳方案。開展多波束測深儀、旁掃側掃聲吶、淺地層剖面儀等新型海洋測量儀器和系統的計量檢測技術方法研究和現場比對方法研究。研發海洋計量測試新設備和新型感測器,加強海洋計量標準裝置的自動化,開展智慧型化校準的技術研究。
4.推進海洋計量科技創新
開展海洋計量科技創新頂層設計,凝聚各方優勢資源,推動建立海洋計量聯合實驗室和海洋計量創新基地,構建以海洋計量技術機構為主幹,面向海洋各學科、各領域實際需求的“檢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海洋計量創新體系。
加強計量技術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及企業在海洋科研項目方面的合作,大力推動海洋計量科研與相關學科的對接和融合,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科技成果服務于海洋計量科技創新。
鼓勵面向海洋儀器設備、海水淡化設備、海洋可再生能源設備、海洋高端裝備及海洋生物等產業的計量科技創新,為海洋產業發展提供計量測試技術支撐與服務。
5.加快海洋計量技術規範制修訂
建立海洋領域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制修訂海洋計量技術規範,著重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觀測預報、海洋調查、深海探測、海洋工程勘察、海洋執法等領域海洋儀器相關計量技術規範的制修訂力度,為有效量傳溯源提供技術依據和保障。
專欄3.海洋領域計量技術規範制修訂方向 |
1.重點突破:海流、海水聲速、電導率、風等要素測量儀器計量技術規範; 2.能力提升:海水溫度、鹽度、深度、波浪、潮汐等要素新型測量儀器計量技術規範; 3.填補空白:海水濁度、pH、營養鹽、溶解氧等要素線上測量儀器計量技術規範。 |
6.加快海洋計量科技成果轉化
鼓勵海洋計量方面的“創業創新”,完善計量科研成果轉化機制,發揮計量科研人員和機構的積極性,有效地將海洋計量科技成果納入海洋產業創新發展的鏈條中。促進海洋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科研項目的立項、論證與海洋計量科技創新進行對接,推進套用型海洋計量技術研究。建立海洋計量科研機構與企業技術機構交流平台,支持計量技術機構與企業聯合研發,開展計量科研成果展示、科研人員技術交流、技術合作或技術開發,促進海洋計量科研成果轉化和有效套用。
(二)加強海洋計量檢測服務與監督
1.加強海洋量傳溯源服務
加強對海洋觀(監)測業務體系、海洋調查活動的量傳溯源服務,進一步發揮計量支撐保障作用。提升服務能力,擴大服務範圍,使計量服務基本覆蓋全部海洋觀(監)測台站;提升實驗室內的計量服務水平,加強現場檢測服務,開展遠程校準服務試點,實施“海洋觀(監)測台站計量保障試點”工作。
拓展面向社會各涉海行業、產業的量傳溯源服務,做好計量服務與企業需求、用戶需求的有效對接,在產品研發、製造、使用等方面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充分發揮服務社會、支撐產業的作用。
加強量傳溯源服務的信息化,推進“網際網路+”在海洋量傳溯源服務中的套用,進一步開展網上信息發布和業務辦理,提高服務效率。
2.加強海洋產品檢測服務
圍繞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檢驗檢測的迫切需求,建立並完善海洋儀器設備計量性能現場試驗及環境適應性評價體系、海水利用工程裝備及關鍵材料質量評價體系、海洋生物產業產品中活性成份和危害成份的檢驗檢測評價體系,提升海洋儀器設備、海水資源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高端裝備及海洋生物等產業發展所需的檢驗檢測服務能力。探索海洋檢測服務新模式,為產業提供基於計量、標準、檢測、認證等整體解決方案,為新產品的高性能和高質量提供技術支撐,促進企業核心競爭力提高。
3.加強海洋計量監督管理
一要加強海洋計量技術機構監管,規範檢定校準行為,開展計量比對,保證海洋計量單位制的統一。二要加強對海洋監/檢測機構的監管,擴大能力驗證覆蓋範圍,保障海洋監/檢測機構的技術能力。三要推進海洋重大專項的計量監管,開展實驗室比對、能力驗證、儀器設備量值溯源狀態跟蹤等,保障測量數據質量。四要強化海洋觀測、監測、防災減災、執法等重點領域計量器具的監管。五要開展包括海洋觀(監)測台站在內涉海機構在用儀器設備的計量監督巡檢。六要規範進口和新研製儀器設備使用的監管。
4.強化海洋行業資質認定(計量認證)
為進一步保障海洋調查、觀測、監測數據準確可靠,加強行業、促進地方海洋監/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工作,推進所有海洋監/檢項目通過計量認證。貫徹落實《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強化海洋行業資質認定評審員管理,規範實施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技術評審,加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培訓力度。加強獲證機構現場監督檢查,為海洋調查、觀測和監測數據的準確可靠提供基礎保障。
(三)健全海洋計量體系
1.健全海洋計量制度體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修訂《海洋計量工作管理規定》並制定配套規章制度,做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海洋相關法律法規的有效銜接,建立符合海洋工作特點的計量法規體系,推動沿海地方制定海洋計量規範性檔案,為依法治海提供政策保障,提升海洋治理水平。
2.完善海洋計量組織體系
以國家計量基準為量值溯源源頭,加強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國家海洋計量站)(簡稱國家中心)和三個海區標準計量中心(國家海洋計量站青島、上海、廣州分站)(簡稱海區中心)建設,加強全國海洋專用計量器具計量技術委員會建設和運行,鼓勵建立專業計量檢測實驗室。
以國家中心和海區中心為主體,通過機制創新,引導有條件的海洋業務單位、涉海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推動大型計量儀器和設施的共建,加快構建海洋計量支撐體系。密切聯繫涉海行業和地方計量技術機構,實現優勢互補。
(四)加強海洋計量檢測能力建設
1.加強海洋儀器設備計量檢測服務能力建設
基於國家中心和海區中心,建設海洋儀器設備計量檢測服務保障基地,對現有海洋計量標準設備進行升級改造、擴充規模,增建和升級改造一批海洋儀器設備計量檢測實驗室,做大做強海洋計量技術機構。建設海上比測試驗場,對量值無法溯源的儀器設備,開展全覆蓋的海上現場比測,實現規範化管理。加強海洋軍民兼用計量保障服務體系建設。
2.提升海洋量傳溯源能力
科學規劃國家海洋量傳溯源體系,統籌海洋部門各級計量標準建設。圍繞海洋環境安全、生態文明建設和全球海洋觀(監)測等領域,加快建設海洋計量標準和研製海洋標準物質,著力填補海洋量傳溯源體系空白。開發和改造用於海洋儀器現場測試的車載系統,試點開展遠程校準能力建設,推進海洋計量檢測工作信息化。在海洋高技術產業、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各領域,推動具有產業特點的計量測試技術研究和計量裝備研發,加強海洋領域產業計量測試體系建設,支撐和服務產業發展。國家中心和海區中心統籌協調、合理布局、協同發展,根據各自特點和區域優勢,各有建設重點,提升整體水平和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能力。
專欄4.量傳溯源能力建設重點 |
1.國家中心:海水聲速計量標準裝置、遠程校準系統、海洋生態環境線上監測儀(感測器)計量校準裝置、高精度海水溫度校準系統、高精度海水鹽度校準系統、高精度海水壓力校準系統。 2.北海中心:海洋儀器現場測試的車載系統、波浪浮標檢定裝置、潮位檢定裝置、傾廢儀檢定裝置、溫鹽深檢定裝置。 3.東海中心:海洋儀器現場測試的車載系統、波浪浮標檢定裝置、潮位檢定裝置、海流檢定裝置、溫鹽深檢定裝置、傾廢儀檢定裝置、全球定位系統(GPS)檢定裝置、單波束檢定裝置、海水聲速計量標準裝置(共建)。 4.南海中心:潮位檢定裝置、海流檢定裝置(聲學都卜勒原理)、溫鹽深檢定裝置、傾廢儀檢定裝置。 5.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海水聲壓、聲速、流速、密度、溫度等計量基標準。 |
3.推動涉海企業計量檢測和管理能力建設
整合涉海企業單位計量檢測資源,參與國家計量檢測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建設海洋計量檢測公共服務平台,促進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為海洋儀器設備、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活性物質等產品質量檢驗以及企業間的計量技術合作提供檢測服務。
鼓勵涉海企業單位尤其是海洋儀器設備、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設備裝置、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工程裝備配套設備等生產單位加強計量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計量檢測數據的套用和管理,合理配置計量檢測儀器和設備,建立完善計量管理體系,實現生產全過程有效監控。加強海洋儀器設備、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裝置、海洋生物醫藥等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逐步提高檢測產品覆蓋率,為海洋產業健康發展提供支撐。積極採用先進的計量測試技術,推動涉海企業單位技術創新、產品升級和質量提升,服務海洋產業發展。
4.加強海洋計量隊伍建設
建立鼓勵創新的海洋計量人才教育培訓和激勵選拔機制,壯大海洋計量隊伍。推動人才結構性調整,有計畫地培養中青年科研人員、引進高層次領軍人才,著力培養高水平的海洋計量專家。加強海洋計量管理人才培養,提高海洋計量隊伍的業務水平和監管能力。加強與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開展海洋計量相關學科、專業及課程建設,完善海洋計量人才培養機制。
(五)提升海洋計量國際化水平
1.加強海洋計量技術的國際交流合作
按照“一個標準、一次檢測、一路通行”的發展思路,搭建海洋計量技術的國際交流合作平台,密切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計量合作,提升務實有效合作水平,推進溫鹽深測量儀、鹽度計、海洋站自動觀測系統、海洋觀測浮標、標準海水、海水淡化裝置等海洋裝備典型產品計量測試技術的交流合作,服務我國海洋裝備及關鍵技術“走出去”。
加強與世界氣象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國際計量局等國際組織聯繫,積極參與重要國際合作計畫和項目,實質性參與制定海洋計量國際建議和規則,推動計量在全球海洋觀(監)測系統中發揮實質性保障作用,促進各國海洋觀(監)測數據的可比性。
2.積極參與海洋計量國際比對
加強重要海洋儀器的計量比對技術研究,加快能力建設,充分發揮亞太區域海洋儀器檢測評價中心、國際原子能機構定值實驗室等國際組織在華機構的典範作用,積極參與海洋計量標準國際比對,在國際同行間交流海洋儀器的校準技術和方法;在世界氣象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國際計量局等國際組織框架下,組織或參加海水、沉積物、海洋生物中化學成分量測定國際比對以及溫鹽深測量儀、波浪浮標等計量比對活動,提高我國海洋量值的國際互認和檢測能力置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海洋計量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家海洋、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與有關涉海部門建立健全海洋計量工作協調機制,制定有關政策和措施,強化海洋計量的基礎性地位,將海洋計量融入海洋各業務體系中去,在開展海洋各項工作時同步推進海洋計量,切實發揮海洋計量在海洋強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各沿海地方海洋、計量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海洋計量工作,把海洋計量納入本地區、本部門相關規劃中。各有關單位按照規劃要求和職責分工,編制實施方案,分解細化目標,確保規劃各項任務的完成。
(二)建立海洋計量多元化投入機制
建立國家、地方和各有關部門多渠道資金支持機制,加大財政對海洋計量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監督管理等工作的經費支持力度。國家海洋重大專項要加大相關海洋計量工作的投入。積極爭取國家科技計畫等對海洋計量科研項目的支持,促進海洋計量科技研發和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與套用。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海洋計量工作的經費保障,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對海洋計量、檢驗檢測工作的投入。
(三)加大海洋計量宣傳工作力度
各地區、各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大力宣傳海洋計量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突出成就,擴大海洋計量工作社會影響力。加強海洋計量基礎知識普及教育和宣傳,提升海洋計量意識。在世界計量日、質量月、海洋宣傳日等重大節日,開展海洋計量工作系列宣傳活動,營造海洋計量工作良好氛圍。加大對規劃的宣傳和解讀,推進規劃實施。
(四)強化評估考核
抓好規劃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的責任分解和落實,加強對規劃實施評估,定期分析進展情況。各有關單位要建立落實規劃的工作責任制,按照職責分工,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規劃實施過程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