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指出,旅遊業綜合性強、覆蓋面廣、產業鏈條長。
涉及交通、質檢、食品、衛生、消防、氣象、公安、出入境管制等各個領域,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給旅遊者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害。隨著旅遊市場規模迅速擴大,旅遊者出遊方式日趨多元,旅遊產業鏈條不斷延展,國內及國際環境日趨多元和複雜,加之旅遊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尚未完善,社會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建設仍處於比較初期的發展階段,遊客出遊過程中遭遇各類安全風險的機率與日俱增,旅遊安全保障工作壓力空前。旅遊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期性、複雜性、反覆性和突發性依然突出,全國旅遊安全生產形勢較為嚴峻。
會議明確,“旅遊安全”不僅僅是旅遊部門負責的安全。根據《
旅遊法》第76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負責旅遊安全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履行旅遊安全監管職責”,必須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三個必須”的原則,推動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的旅遊安全責任體系與工作體制,加快推動完善旅遊安全整體責任體系。
會議強調,旅遊安全是旅遊業發展的基礎,更是旅遊業發展的生命線。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以對黨和廣大遊客高度負責的態度,既要加快推動完善旅遊安全整體責任體系,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做好旅遊安全工作,又要切實承擔旅遊部門自身安全管理職責,
履行《旅遊法》賦予的職責,認真做好旅遊安全監管工作。一要加強旅遊安全預警提示。及時發布和撤銷面向旅遊者的安全提示,給予遊客更為及時的引導。二要加強旅遊安全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旅遊部門管理的旅遊企業的安全制度及預案、安全提示、安全培訓、應急處置等監管工作。三要加強旅遊應急管理。及時修訂完善旅遊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和旅遊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及救援裝備建設,按規定及時上報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四要加強涉旅事故的處置與追責。強化與公安、武警、安監、交通、衛生計生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同救援機制,加快推進旅遊保險保障體系建設。
據了解,本次會議是自2012年以來時隔三年召開的一次旅遊安全工作會議,也是近年來旅遊安全工作的一次重要會議。全國31個省區市和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城市以及蘇州黃山桂林焦作等重點旅遊城市旅遊委局主管安全工作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國家旅遊局相關司室負責人參加會議。山西、黑龍江、浙江、安徽、雲南、甘肅六省旅遊部門和旅責險統保示範項目調處中心負責人分別作交流發言。會議期間,與會人員還參加了旅遊安全及應急管理工作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