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幼教特色辦學示範單位

申報單位近一年內無重大事故;一年內單位及主要領導無行政、法律處罰、法律敗訴,班子年度考核無較差、主要領導年度考核無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記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幼教特色辦學示範單位
  • 主辦單位: 中華幼兒教育學會
全國幼教特色辦學示範單位申報評定說明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中華幼兒教育學會
全國幼教特色辦學指導中心
全國幼教特色辦學示範單位評定委員會
協辦單位: 中華幼兒教育雜誌社 中國幼教信息網 北京關注創新教育中心 北京易世眾教育科技中心
【申報對象】
全國各地幼稚園、幼稚園及學前教育機構
【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辦學(園)相關證件、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材料的規範單位,正常運行時間滿一年以上。
2、具有顯著的辦學(園)特色,生員數量不低於50人,教師人數不低於3人。
3、
4、多次參加省級以上的文藝活動,並獲得獎項。
【評定原則】
1、 加強對幼教辦學的管理和監督,樹立典範、表彰和重點扶持具有辦學特色的幼教單位和學前教育機構。
2、 每個區縣轄區內,申報單位數量不限;擇優評定,獲得資質的單位最多限制在3家以內。
【評定流程】
申請報名→ 提交評定材料→資質審核→信息調查→綜合評定→ 公布評定結果→ 頒發“全國幼教特色辦學示範單位”資質銅匾與證書→網上公示→受邀成為中華幼兒教育學會單位會員。
【提交材料】
1、申請表及相應表格
2、負責人(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彩色照片2寸2張
3、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
4、教育主管部門備案檔案1份
5、獲獎材料複印件各1份
6、辦學場所外觀照片5寸兩張(也可發電子版)
7、單位詳細介紹1份
8、申報評定陳述材料1份
9、申報承諾書一份(已提供,閱讀、簽字,蓋章即可)
【注意事項】
1、免費申報,未通過評定不收取任何費用。
2、評定通過的單位,頒發“全國幼教特色辦學示範單位”資質銅匾與證書,銅扁與證書的材料製作費、評定費、通訊費、材料返還郵遞費總計2800元整,由申報單位自行承擔,開據發票,可回原單位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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