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2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55年02月12日
- 實施時間:1955年02月12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55年2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規定八一勳章和八一獎章、獨立自由勳章和獨立自由獎章、解放勳章和解放獎章,分別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工農紅軍時期、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戰爭的有功人員。勳章、獎章的授予辦法,另以條例規定。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1955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1955年2月通過)...
1957年6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四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審議了國務院周恩來總理提請授予八一勳章、獨立自由勳章、解放勳章的第二批名單,決定授予47人以一...
1955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發布主席令,公布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55年2月12日作出《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並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
1955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次會議根據國家憲法規定,作出《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
1955年2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保衛祖國和進行國防現代化建設中有功人員的決議 頒布時間 1955年02月12日 實施時間 1955年02月12日...
同年2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這次授勳中共設立了八一、獨立自由、解放三種勳章和獎章,其中各種勳章又分為一、二、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的人民軍隊有功人員,分別頒授了八一勳章和獎章、獨立自由勳章和獎章、解放勳章和獎章。
為表彰他們的歷史功績,激勵他們保持和發揚革命傳統,1988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批准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勳榮譽章的規定》。同月3日,...
頒布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決議和條例,決定將八一勳章、獨立自由勳章、解放勳章,分別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工農紅軍時期、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戰爭的有功人員...
1955年,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的人民軍隊有功人員,分別頒授了八一勳章和獎章、獨立自由勳章和獎章...
人民功臣獎章是法規認可的榮譽象徵。1955年2月12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向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授予國家勳章獎章,簽發證書。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進行國事活動時,也可以直接授予外國政要、國際友人等人士 啥時候舉行?法律規定,國家在國慶日...
1955年2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予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有功人員勳章獎章的決議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55.02.12 實施時間 1955.02.12 中國...
第七條現役軍人必須遵守軍隊的條令和條例,忠於職守,隨時為保衛祖國而戰鬥。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隨時準備參軍參戰,保衛祖國。第八條現役軍人和預備役人員建立功勳的,得授予勳章、獎章或者榮譽稱號。第九條中國人民解放軍...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2021年6月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勳榮譽章的規定 (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 為了表彰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的軍隊幹部的歷史功績,並激勵他...
(一)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授予為國家建立特殊功勳的人員以勳章的條例(草案); (二)1955年2月12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2000年12月28日 《條例》修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的決定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0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
1963年9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二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修正)》。《條例》施行以來,對於加強軍官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建設,保持軍官隊伍的穩定,調動...
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隨時準備參軍參戰,保衛祖國。第八條現役軍人和預備役人員建立功勳的,得授予勳章、獎章或者榮譽稱號。第九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度。第十條全國的兵役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
1955年2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全面實行軍銜制。條例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共分4等14級,對創建和領導人民武裝力量或領導戰役軍團作戰...
(三)元帥軍銜,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命令授予。(四)大元帥軍銜,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命令授予。第二十一條 依照本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有軍銜授予權者,均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授予國家榮譽稱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向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授予國家榮譽稱號獎章,簽發證書。截至2020年8月11日,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共有31人。2019年9月17日,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