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5日通過。 基本介紹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邊界制度條約》的決定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時間:1994.07.05實施時間:1994.07.05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總理李鵬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3年12月3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邊界制度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