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4.06.28
- 實施時間:2014.06.28
(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批准2012年12月18日由法務部部長吳愛英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