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務部關於勞教工作幹警適用刑法關於司法工作人員規定的通知》在1986.07.10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法務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務部關於勞教工作幹警適用刑法關於司法工作人員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6年07月10日
- 實施時間:1986年07月10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