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林業建設和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
綠化的規定和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
植樹造林、
封山育林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指導、管理商品林、公益林的
培育和發展;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四)組織管理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組織實施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承擔林地、林權的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指導、管理林業基層建設;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及木竹的憑證運輸。
(五)負責林業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訓工作;管理、督促林業科技項目的實施;開展林業科學技術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接國內外各類造林綠化款項的捐贈和項目造林。
(六)
指導、管理林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和技術改造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負責林業基金的
徵收、
上繳和使用管理工作。
(七)領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建設;
協調、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處工作。
(八)承辦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江西省公民義務植樹條例》,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負責義務植樹綠化費的
收繳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導、
協調、
督促部門造林綠化;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
(九)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林業產業體系的建設和發展,指導全縣國有林業企事業單位改制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領導
馬水森 副局長
陳 皓 副局長、森林公安局長
江 軍 副局長
利愛民 紀檢組長
鐘恢勝 副科級幹部
李燕華 封育辦主任
謝建明 調處辦主任
劉保衛 防火辦主任
蘭義敏 竹林竹筍經理
李學進 稽查大隊大隊長
發展目標
以改革為動力,以林業重點工程為載體,以
科技為先導,通過全面實施林業分類經營,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森林資源,在進一步鞏固生態建設成效、確保森林覆蓋率穩定在84%以上的基礎上,結合生態公益林、珠江防護林、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等重點工程,建設一批優質高產工業原料林、經濟林果及林木種苗基地,基本滿足林產加工企業和人民生活對林產品的多樣化需求;組建2-3大型林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造就一支適應林業產業發展需求的科技人才隊伍。到2010年,全縣初步形成產業產品結構合理,區域優勢明顯,
主導產業突出,競爭實力較強的新型林業產業體系,實現森林資源快速增長,森林質量明顯提高,林業
產業實力顯著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