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黃縣監察委員會

內黃縣監察委員會

內黃縣監察委員會是由內黃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內黃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安陽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19日,內黃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

現任內黃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內黃縣監察委員會主任:齊宏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黃縣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Neihuang County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19日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齊宏陽 
  • 領導機構:安陽市監察委員會
職權調整,監察範圍,主要職責,監察職能,監察職責,組織機構,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駐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地址,

職權調整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內黃縣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組織機構

機構設定

內黃縣紀委機關與內黃縣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共有17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第一監督檢查室、第二監督檢查室、第三監督檢查室、第四監督檢查室、第五監督檢查室、第六審查調查室、第七審查調查室、第八審查調查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網路信息室。
內黃縣監察委員會
內黃縣紀委監察委
直屬一個事業單位:內黃縣廉政教育中心。承擔全縣黨員領導幹部廉政教育及紀檢監察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保障工作;紀檢監察電化教育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實行統一管理的派駐紀檢監察組15個。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縣紀委監委有關綜合業務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核文、備案審查、清理、編纂;負責機關保密工作,協調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密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負責機關幹部職工醫療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等。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及派駐機構、縣委巡察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各鄉(鎮、街道)紀(工)委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縣管幹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綜合輿情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組織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負責提出全縣紀檢監察制度建設規劃、計畫和建議;起草、修改紀檢監察有關制度;參與起草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相關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以案促改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縣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領導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縣紀委監委派駐或者派出機構、鄉(鎮、街道)紀(工)委報送的以及其他單位移交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送案件監督管理室等相關部門;受理黨員對縣紀委做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對轉送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和鄉(鎮、街道)紀(工)委辦理的檢舉控告進行監督檢查,對典型問題交辦、督辦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負責對縣管幹部問題線索進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處置建議;負責向市紀委監委報告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工作;統一受理下級紀委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系統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負責執紀辦案特殊裝備、信息查詢平台的建設、管理、使用和信息技術保障;承擔上級紀委監委交辦的反腐敗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負責縣管幹部出國(境)廉政審核;統籌建立縣管幹部廉政檔案工作;承擔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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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黃縣監察委員會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縣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負責案件質量和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縣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有關部門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監督對象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兩個責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綜合分析全縣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第一至第五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派駐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綜合分析所聯繫單位政治生態狀況,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和工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承辦涉嫌一般違紀問題線索處置;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聯繫單位及其系統做好以案促改、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等。
第六至第八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和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上級監察機關指定其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縣紀委監委派駐或者派出機構、鄉鎮(街道)紀(工)委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縣紀委監委機關幹部(不含領導班子成員),縣委巡察機構中人事關係在縣紀委的幹部,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全體幹部,鄉鎮(街道)紀(工)委全體成員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監督工作,督辦有關違紀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等。
網路信息室。負責規劃、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縣紀委監委網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等。

派駐機構

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司法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城市管理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縣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派駐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
內黃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統一稱為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由縣紀委監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向縣紀委監委負責。派駐機構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三項任務,真正體現黨章對紀委的定位,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以嚴明的紀律確保中央、省委、市委、縣委政令暢通,堅決維護中央權威。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含綜合監督單位,下同)的關係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派駐機構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派駐機構要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不再承擔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相關的日常工作。突出監督重點,抓住“關鍵少數”。派駐機構監督重點對象是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著力加強對駐在部門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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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黃縣紀委監察委組織結構圖
1、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檢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等情況,發現重要問題及時向縣紀委報告。
2、經縣紀委批准,初步核實反映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的問題線索;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負責調查駐在部門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一般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的申訴。
3、對駐在部門各級領導班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及時報告縣紀委並提出問責建議。
4、派駐機構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派出機關的授權,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5、駐在部門具有行業管理職責的,派駐機構可以根據授權對駐在部門管理的行業、系統內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等實施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
6、《國家監察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規定的職責;
7、承辦縣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本派駐機構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

現任領導

主任

齊宏陽

副主任

燕國勇、周留鵬

委員

楊國安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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