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審核是指註冊會計師接受委託,就被審核單位管理層對特定日期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認定進行審核,並發表審核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部控制審核
- 內容一:內部控制審核的內涵
- 內容二:內部控制審核的特徵
- 內容三:內部控制審核的程式
內涵,特徵,程式,
內涵
1.內部控制審核的性質
內部控制審核業務是一項專門鑑證業務,註冊會計師執行這一業務時,應當事先與委託人就內部控制審核範圍達成一致意見。凡是業務約定書確定的內部控制審核範圍,註冊會計師都要進行審核。
2.內部控制審核的範圍
內部控制審核的範圍限於特定日期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通常,註冊會計師對某特定日期的內部控制進行審核。特定日期可以是會計年度結束日,也可以是某中期結束日。註冊會計師對某特定日期的內部控制審核時,應在接近於此日期之前的一段時間內對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測試,並對該日期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審核意見。
3.相關責任
被審核單位管理層應當就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書面認定,其作用類似於財務報表,它用於明確被審核單位管理層建立健全內部控制並保持其有效性的責任。
[編輯]
特徵
內部控制審核與審計師的審計業務相比有以下區別:
(1)內部控制審核是一項專門的鑑證業務。審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時,也要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其目的是評價控制風險,決定審計策略,是為完成審計目標服務的。與此不同,內部控制審核的目的是要專門研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並在審核結束後發表審核意見。
(2)內部控制審核的範圍限定於特定日期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一般來說,審計時對內部控制進行測試的範圍更廣泛,需要對內部控制的各個重要方面都進行評價。但在內部控制審核業務中,要評價的領域和期間通常經過審計師和委託企業的管理層雙方討論並確定下來,其審核範圍直接取決於雙方的約定。
(3)審計師提供審計業務時通過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測試,對財務報表總體得出結論。而內部控制審核則僅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不需要對報表總體發表意見。
[編輯]
程式
(一)簽定業務約定書
註冊會計師應當在了解被審核單位基本情況的基礎上,考慮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獨立性,初步評估審核風險,確定是否接受委託。如果接受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就約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業務約定書。業務約定書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委託目的;(2)委託業務的性質;(3)審核範圍;(4)被審核單位管理當局的責任和註冊會計師的責任;(5)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6)評價內部控制有效性的標準;(7)報告分發和使用的限制。
(二)制訂審核計畫
3.被審核單位近期在經營和內部控制方面的變化;
5.管理當局評價內部控制有效性的方法和證據;
7.特定內部控制的性質及其在內部控制整體中的重要性;
8.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初步判斷;
9.從其他專業服務中了解到的有關被審核單位內部控制的情況;
10.如果被審核單位有多個經營場所,註冊會計師應當選擇某些經營場所的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測試。
(三)審核程式
註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審核計畫,實施以下工作步驟:(1)了解內部控制的設計,包括詢問被審核單位的有關人員,檢查內部控制生成的檔案和記錄,觀察被審核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2)評價內部控制設計的合理性,包括特定內部控制的性質、特定內部控制的描述方式、經營活動及其管理系統的複雜性;(3)測試和評價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
註冊會計師應當對相關內部控制進行測試,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以評價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在鋇0試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時,註冊會計師通常實施以下程式:(1)詢問被審核單位的有關人員;(2)檢查內部控制生成的檔案和記錄;觀察被審核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重新執行有關內部控制。
在評價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時,註冊會計師可考慮利用管理當局對內部控制執行有效性的測試結果,但應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進行印證。某些內部控制是連續執行的,而某些內部控制只在特定時間執行,註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內部控制的性質及其執行的時間和頻率,合理確定控制測試的性質、時間和範圍。對已發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註冊會計師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與被審核單位進行溝通。
在判斷某項內部控制缺陷單獨或連同其他內部控制缺陷是否為重大缺陷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潛在的錯誤或舞弊可能導致錯報的金額和性質。如果管理當局拒絕提供有關內部控制的書面聲明,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其視為審核範圍受到限制,並考慮管理當局其他聲明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