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特點

內部審計特點是指與外部審計相對而言的特徵。內部審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較強的管理功能。內部審計組織雖然也是單位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對單位領導負責,但它不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只進行日常監督。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的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為其他職能部門提供諮詢服務。

內部審計處於單位內部,它較之外部審計有很多優越之處:它熟悉單位生產、經營管理情況,可以全面掌握情況,迅速地發現問題;能經常地、及時地、系統地進行監督;有利於深入了解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與各職能部門協商解決,針對性強,見效快;可以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提供建議,有利於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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