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阿拉善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民生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中主要事項有:1、工作目標,2、監督檢查對象及範圍,3、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4、專項督查的方法步驟,5、組織領導,6、相關要求。
概述,工作目標,監督檢查對象及範圍,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專項督查的方法步驟,組織領導,相關要求,
概述
烏斯太鎮黨委、政府,公安分局黨委,黨工委、管委會各部門,駐區相關單位:
現將《阿拉善經濟開發區民生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阿拉善盟經濟開發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內蒙古阿拉善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7月9日
阿拉善經濟開發區民生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開發區民生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監督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決定對2014年以來的民生專項資金和2013年以來的“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為確保監督檢查工作有序開展,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深入了解掌握開發區民生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發現和糾正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深入分析原因,進一步規範、健全民生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管理、使用和監督機制,確保民生專項資金、“三公”經費規範、安全、高效運行。
監督檢查對象及範圍
(一)監督檢查對象:烏斯太鎮政府,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各部門。
(二)監督檢查範圍:2014年以來民生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主要包括四大類:一是惠農惠牧政策落實情況。主要有退牧還草飼料糧補助資金、農機購置補貼、牧畜良種補貼、糧食直補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助、農村低保、農村五保戶供養以及農牧區水利、人畜飲水工程、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資金、征地拆遷補償支出、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環境污染治理、風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護工程等生態環境保護項目、草原生態獎補資金撥付、發放、管理情況;二是社保基金、扶貧資金、救災救助資金、住房公積金的撥付、收支、使用、收繳管理情況以及大額資金使用、賬目運行情況;三是新農合、城鎮醫保相關政策、資金落實、覆蓋情況、門診和大病藥費報銷及年度資金結轉情況等;四是其他涉及民生專項資金的撥付、發放和管理情況;2013以來“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必要時將追溯到以前年度。
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在民生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方面重點督查以下內容: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農牧民的各項補貼資金是否足額撥付;是否存在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滯留、資金使用效率較低的問題。
(二)在“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方面重點督查以下內容:是否定期公布“三公”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是否建立健全“三公”經費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控制接待範圍;是否存在以考察、學習、研討、培訓、招商等名義,組織或參加沒有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的公款出國(境)或國境內變相旅遊;是否用公款報銷出國(境)旅遊費用;是否執行公務用車政府採購、加油卡定點加油、定點保險等制度;是否存在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用於“三公”經費開支等情況。
專項督查的方法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7月7日—7月20日)
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要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內容,認真抓好本部門、本單位涉及的民生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的自查工作,使自查工作達到100%全覆蓋。對自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必須自覺糾正。同時,要明確一名聯絡員配合督查工作,並於7月20日前,將自查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背書後報紀工委、財政局、審計局。
(二)重點檢查階段(7月21日—8月20日)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專項督查小組辦公室要嚴格對照監督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通過查資料、聽匯報、實地走訪等方式,對各部門、各單位涉及的民生專項資金以及“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開展重點檢查。在對“三公”經費的檢查過程中,要重點對“三公”經費自查不認真、以前檢查過程中存在問題、“三公”經費數額較大的部門、單位進行重點檢查。同時,還要隨機抽取部分單位進行實地檢查,抽查率不得低於整個被檢查部門的20%。
(三)整改完善階段(8月21日—9月7日)
各部門、各單位針對自查自糾、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問題,認真研究、深入剖析,摸清問題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源頭治理,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並抓好落實。對於自查自糾、信訪舉報以及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專項督查小組辦公室要限期糾正到位、整改到位;對於發現的擠占、挪用、套取、截留、貪污、私分民生資金以及違規使用“三公”經費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移交紀工委監察局依法依紀速查嚴辦,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專項督查小組辦公室要將此次專項監督檢查情況進行梳理總結,形成專題報告報黨工委、管委會。
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監督檢查有序推進,成立專項督查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劉志平 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張設元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李曙華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財政局局長
成 員:潘多棟 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楊 莉 審計局局長
陳林海 財政局副局長
宿永斌 監察局副局長、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
趙旭光 紀工委派出第一紀檢監察室副主任
康 勇 紀工委派出第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
李建文 紀工委派出第三紀檢監察室副主任
格日勒 財政局行政政法教科文股股長
石淑琴 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室主任
圖 雅 紀工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財政局,陳林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檢查的日常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各成員單位職能職責:
財政局負責牽頭推進專項檢查,依法對違反財政、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的問題進行處理。
紀工委監察局負責依照有關紀律規定,嚴肅查處違紀違規案件。
審計局負責提供專項資金、“三公”經費審計工作情況資料,提出完善專項資金、“三公”經費監督管理的有關意見建議。
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把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強化責任,精心部署落實。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深入細緻的開展自查工作,配合完成好此次監督檢查工作。
(二)嚴格檢查,務求實效。專項督查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對照監督檢查的內容逐項檢查,全面摸清各部門、各單位在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實事求是的反映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確保監督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三)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通過此次監督檢查,切實查找自身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時健全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從源頭上防範違法違紀行為,確保各項資金運行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