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範全區漁業船舶更新改造工作,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漁業船舶更新改造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漁業船舶更新改造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15年1月10日
為加強和規範全區漁業船舶更新改造工作,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漁業船舶更新改造管理辦法。
為加強和規範全區漁業船舶更新改造工作,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漁業船舶更新改造管理辦法。檔案發布內蒙古自治區漁業船舶更新改造管理辦法為加強和規範全區漁業船舶更新改造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漁業船舶法定檢驗規則》和...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推薦一至兩人為證書籤發人,上報內蒙古自治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備案,由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負責對外公布。簽發人越權、違規簽發,或擅自更改的證書由其上級機關收回,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六)規範內陸漁業船舶證書辦理流程。捕撈船舶證書辦理流程為: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審批—船名核定—漁船檢驗—...
1997年9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內蒙 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辦法》的決定,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障漁業生產者的...
內蒙古自治區漁業船舶登記實施辦法一份政府檔案,發布單位是內蒙古自治區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全區漁業船舶的監督管理,保障漁業船舶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結合我區漁業船舶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境內從事漁業行政執法、漁業作業的漁業行政...
內蒙古自治區漁業船舶檢驗站負責自治區境內漁業船舶檢驗工作的指導、協調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境內船舶檢驗簽證、設計圖紙審查及船用產品檢驗工作;負責助理驗船師、驗船員的培訓及考試考核的組織工作;受理漁業船舶的公證檢驗;承擔主管機關委託的漁船設計單位、修造企業、船用產品企業認可工作的現場考核日常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