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92年5月1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銀河路66號。全院現有人員78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1%,其中碩士11人,占總人數的14%。現有法官43名,占在編幹警總數的55%;其中民語系法官11人,占法官總數的26%;漢語系法官32人,占法官總數的74%。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克拉瑪依區法院現內設14個職能部門和1個派出法庭,分別為:行政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少年案件審判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紀檢組(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下設金龍鎮人民法庭。核定政法專項行政編制90名、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工勤)3名。目前我院實有在編幹警78人,其中政法專項行政編制75人、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工勤)3人。其中女性30人,占38%,少數民族23人,占29%,黨員44人,占56%。
法院建設
近年來,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年收案數量均在3700件左右,約占全市法院的60%。多年來,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始終把“帶一流隊伍,建一流法院,創一流業績,促一方和諧”作為開展法院各項工作的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公正與效率”法院工作主題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理念,圍繞四項重點工作,全面提高審判、執行工作質量和效率,著力加強隊伍建設,積極穩妥推進法院改革,為克拉瑪依現代化生態精品城區建設、構建克拉瑪依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先後兩次被授予“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院”稱號、一次“自治區人民滿意的好法院”稱號、一次“自治區優秀法院”稱號、兩次克拉瑪依市“人民滿意政法單位”稱號;榮記集體一等功一次、集體二等功兩次;獲得“自治區級文明單位“、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老年維權示範崗”“全國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自治區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等多項集體榮譽。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