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1958年,克拉瑪依市人民法院成立。1991年,克拉瑪依市恢復為地級市,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92年5月正式行使職權,下轄克拉瑪依區、白鹼灘區、獨山子區、烏爾禾區四個基層法院。市中院現有編制87人,實有幹警73人,其中領導班子成員8人,法官36人,少數民族幹警18人,另有聘用書記員、法警、駕駛員等17人;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一、二庭、民事審判一、二、三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等16個職能部門。
機構設定
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實有幹警73人,其中領導班子成員8人,法官36人,少數民族幹警18人,另有聘用書記員、法警、駕駛員等17人;內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研究室、政治部、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支隊等16個職能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克拉瑪依市中級法院秉承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飽滿的工作熱情,努力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司法重任。市中院黨組堅持政治領先,始終把加強黨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作為大事要事,緊抓不放。要求全院幹警,務必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為大局服務的責任感、使命感。緊緊圍繞克拉瑪依市中心工作,瞄準“高品質城市、最安全城市”建設目標,盡力提升司法服務與保障水平,為建設法治、平安新油城貢獻力量。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我院先後被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評為“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先進單位”、“全區法院辦理專案三等功”,連續多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單位”、“平安單位”、“兩制工作先進集體”、“宣傳工作先進集體”、“民族團結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