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縣農業局

光山縣農業局是光山縣政府行政機構,負責管理農業部門,監督農業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光山縣農業局
主要職責,下設機構,主要領導及分工,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縣種植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監督惠農政策落實;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全縣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四)承擔全縣農業防災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負責全縣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國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五)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
(七)組織、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對主要農作物種子、農藥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縣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牽頭擬訂農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制度、規範;開展相關農業綜合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農產品市場調控的政策建議;開展培育農產品品牌工作。
(九)擬訂全縣農業科技、教育、農技推廣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制定並實施全縣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態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都市農業、循環農業等發展;按照縣政府要求,做好“菜籃子”工程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和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一)負責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二)承擔全縣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全縣農業貿易促進和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提出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負責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工作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出口工作。

下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計畫生育、後勤管理等工作;組織制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重大突發事件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農業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參與制訂局工作計畫,搞好督查催辦工作;牽頭協調機關、局屬單位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受委託承擔全縣農業系列國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審的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和統計年報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光山縣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擬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按照許可權負責農業基本建設、專項投資、綜合開發項目申報和投資管理、驗收審計工作;協調農業項目經費分配及實施監督;指導全縣國有農場生產與經營管理;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組織預算項目績效評價;負責協調支農金融服務平台建設;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管理農業資源及其區劃工作,制定全縣或區域性的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農業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
(四)業務股
提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提出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指導、扶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建設與發展;指導一村一品發展;組織擬訂全縣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指導農產品市場標準化建設和現代化管理;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以及農產品市場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全縣農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入口網站的建設;監測分析、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負責農業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村改革相關工作。
組織指導、實施農業標準化生產管理工作;參與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相關農業投入品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並發布信息;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牽頭組織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監管工作;依法開展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五)科技教育股(種植業管理股)
制訂全縣農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協調組織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申報、評定工作;負責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培訓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指導農民體育工作。
擬訂都市農業、生態農業、現代農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苗情、墒情、病蟲情等農情信息的監測與發布;負責科學施肥、耕地質量管理、發展節水農業和水肥一體化相關工作;負責耕地質量等級評價,發布耕地質量信息;組織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相關工作;承辦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事宜;負責農業技術試驗示範及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抗災救災工作;按照縣政府要求,做好“菜籃子”工程相關工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農業生產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六)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與政策法規股(農業產業化股)
提出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監督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治理農村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協助查糾加重農民負擔行為;組織擬訂農業產業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農業經濟結構調整規劃和意見;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指導全縣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監督農業執法;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
負責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貿工農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發展;負責指導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定期監測評估重點龍頭企業運行情況;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休閒農業等農村第三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和有關標準並組織實施,引導休閒農業與農產品加工業融合發展;負責全縣農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管理、指導及監管。
離退休幹部工作股: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縣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委員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主要領導及分工

王全興(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
彭顯遠(黨組副書記):主持局日常工作,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信訪、宣傳)、人事股、財務股,聯繫農經站、農場;
陳良松(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政法、安全生產、扶貧攻堅、政策法規股、科教股,聯繫種子管理站、農廣校;
陳小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業務股、項目辦,聯繫農技中心、種子技術服務站;
鄒小彬(黨組成員、總農藝師):分管休閒農業、農業綜合執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植保工作,聯繫執法大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植保站;
王軍生(縣委農辦副主任):主持縣委農辦日常工作,分管縣委農辦秘書股、示範村與達標村創建、試驗區改革、“河長制”等工作,聯繫農村能源環境保護管理站;
彭錦生(副科級幹部):分管農村人居環境推進辦、“廁所革命”、鄉村振興前期準備工作;
楊小志(副科級幹部):分管行政審批、“創衛”、“ 放管服”改革和茶葉生產,聯繫茶果站;
宋成偉(黨組成員、工會主席、科教股股長):負責工會工作,協管辦公室;
朱德斌(黨組成員、項目辦主任):負責農業投資項目工作,協管業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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