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賦地位亦稱“歸屬地位”、“歸附地位”。與“自致地位”相對。個體憑藉與生俱來的生物條件或社會屬性所獲得的社會地位。1936 年,美國人類學家拉爾夫·林頓在《人的研究》中首創,稱“基於出身的地位”。後美國社會學家英克爾斯改現稱。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由先天遺傳、血緣等生物條件決定的屬性,如性別、年齡、血統、種族等造成的,是個體無法控制的;另一類是由家庭社會地位規定的屬性,如種姓、等級、世襲制下的繼替原則造就的,亦稱“世襲地位”。一般而言,傳統社會注重先賦條件,社會地位的升遷與個體努力關係甚少,現代社會逐漸看重自致性因素。參見“自致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先賦地位
- 外文名:assigned or ascribed status
- 詞目:社會學名詞
- 語言:漢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