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與詳解
1、先人的事業。
①《
國語·晉語九》:“及 景子 長於公宮,未及教訓而
嗣立矣,亦能纂修其身,以受先業。”
②《
南史·裴子野傳》:“ 子野 曾祖 松之 , 宋 元嘉 中受詔續修 何承天 《宋史》,未成而卒, 子野 常欲繼成先業。”
③清 田蘭芳《雲南楚雄府通判袁公(袁可立孫)墓志銘》:“公(袁賦誠)在沁七年,一切服食器用,供應大兵,代完逋賦,皆取給於家,先業為之幾盡。”
④清
陳夢雷 《解介士傳》:“使 彭王 守先業勿替臣節,膏流
天壤,當與借箸分肉之功爭烈。”
(2).佛教語。宿業。
①《
百喻經·嘗庵婆果喻》:“目睹現世貴賤貧窮皆是先業所獲果報,不知推先業以求因果。”
②北齊 顏之推 《
顏氏家訓·歸心》:“若引之先業,冀以後生,更為通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