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楨

元楨(447-496年),字號不詳,河南洛陽人。北魏宗室大臣,恭宗拓跋晃第十一子,母為劉椒房。

皇興二年(468年),冊封南安王,拜中都大官。先後鎮守涼州和雍州長安鎮、開府儀同三司綏撫有方,肆意聚斂財富,轉內都大官。太和十三年,坐贓賄罪,削爵貶官,禁錮終身。追隨孝文帝遷都洛陽,復封南安王。出為鎮北大將軍、相州刺史。

太和二十年八月,卒於鄴城,時年五十,贈本官,諡號為惠。

基本介紹

  • 本名:元楨
  • 所處時代:北魏
  • 民族族群:鮮卑
  • 出生地:河南洛陽
  • 出生時間:447年
  • 去世時間:496年
  • 主要成就:鎮守涼州、雍州長安和相州鄴城
  • 官職:中都大官 內都大官 相州刺史
  • 爵位:南安王
  • 諡號:惠
人物生平,墓志銘,

人物生平

元楨,北魏宗室大臣,鮮卑族,北魏恭宗景穆帝拓跋晃第十一子。
皇興二年(468年),封南安王,加征南大將軍、中都大官,遷內都大官。孝文帝即位,任涼州鎮都大將。以綏撫有方,加都督西戎諸軍事、征西大將軍、領護西域校尉、涼州刺史。征為內都大官,出為使持節,長安鎮都大將、雍州刺史。孝文帝元宏引見於皇信堂,戒之“勿恃親驕矜,違禮僭度;傲慢貪奢,不恤政事;飲酒游逸,不擇交友”。其違而不遵,肆意聚斂。
太和十三年(489年),與汝陰王元天賜並坐贓賄罪,削去爵位,貶為庶人,禁錮終身。追隨孝文帝元宏南征,首從遷都洛陽之大計。太和十九年(495年),復封南安王,食邑千戶。出為鎮北大將軍相州刺史。二十年五月,至鄴城。八月,病卒,諡號為惠。

墓志銘

使持節鎮北大將軍相州刺史南安王楨,恭宗之第十一子,皇上之從祖也。惟王體暉霄極,列耀星華,茂德基於紫墀,凝操形於天儀。用能端玉河山,聲金岳鎮,爰在知命,孝性諶越,是使庶族歸仁,帝宗攸式。暨寶衡徒御,大誶群言。王應機響發,首契乾衷,遂乃寵彰司勛,賞延金石。而天不遺德,宿耀淪光,以太和廿年歲在丙子八月壬辰朔二日癸巳春秋五十薨於鄴。皇上震悼。謚曰惠王,葬以彝典。以其年十一月庚申朔廿六日乙酉窆於芒山。松門已杳,玄闥將蕪,故刊茲幽石,銘德熏壚。其辭曰:
帝緒昌紀,懋業昭靈,浚源流昆,系玉層城。惟王集慶,托耀曦明,育躬紫禁,秀髮蘭坰。洋洋雅韻,遙遙淵渟,瞻山凝量,援風烈馨。卷命夙降,未黻早齡,基牧豳櫟,終撫魏亭。威整西黔,惠結東氓,旻不錫嘏,景儀墜傾。鑾和歇蓿,委櫬窮塋,泉宮永晦,深埏長鋦,敬勒玄瑤,式播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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