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斗杓

元斗杓(1593年—1664年),朝鮮王朝中期大臣,字子建,號灘叟、灘翁,本貫原州,以參與仁祖反正而發跡,作為西人中的勛西派而活躍於政界,歷仕仁祖、孝宗、顯宗三朝,官至領議政,封原平府院君,諡號忠翼。

基本介紹

  • 本名:元斗杓
  • :子建
  • :灘叟、灘翁
  • 所處時代:朝鮮王朝
  • 出生日期:1593年
  • 逝世日期:1664年
人物生平,歷史評價,人際關係,

人物生平

元斗杓出身武官世家,祖父元豪官至水軍節度使、江原道助防將,戰死於壬辰倭亂,諡號忠壯。父親元裕男也是武臣,在壬辰倭亂中立功,官至載寧郡守,1622年被彈劾罷官。元斗杓早年師從儒者朴知誡,後來拉上父親一起參加仁祖反正,拜司仆寺主簿,策為二等靖社功臣,封原平君(元裕男策三等靖社功臣,封原溪君)。此後歷任靈光郡守、全州府尹、羅州牧使等職。1631年九月丁父憂,終制後於1634年春起復為全羅道觀察使。1636年調任御營大將,丙子胡亂時扈從仁祖入南漢山城,並負責防守北城。戰後復任全羅道觀察使,負責安撫民心。1641年赴清朝謝恩並祝賀聖節,1642年入為刑曹判書,1646年調任戶曹判書。在這一期間,勛西分化為原黨和洛黨,元斗杓就是原黨領袖,與洛興府院君金自點領導的洛黨對立,而清西則分化為山黨和漢黨。朝鮮孝宗即位後,山黨得勢,元斗杓和金自點都被罷黜。1650年六使詰責事件時,元斗杓被重新起用作為遠接使以應對事態,拜工曹判書,充護行使,送義順公主至北京。1651年拜議政府左參贊,出為開城府留守,參與審理金自點,晉封原平府院君。後任兵曹判書等職,1657年拜相,任右議政,並出使清朝謝恩,翌年升左議政。1659年四月免相。同年孝宗去世,朝鮮顯宗繼位,元斗杓再任右議政、左議政。1664年六月二十四日卒於左議政任上,享年七十二歲,諡號忠翼。

歷史評價

  • 《顯宗實錄》(南人編纂):斗杓起自白身,以參錄靖社之勛,故驟升宰列。然屢典藩臬,頗有威風,曾為大司馬、大司徒,亦有舉職之稱焉。先是,斗杓以金賊自點同功一體之人,名位相逼,各立私黨。時有原黨、洛黨之稱,一時朝紳,鮮不染跡於兩門者。及至仁祖賓天之初,斗杓首陳一疏,論權奸專擅之罪,疏中藏名,雖不指斥,其實指自點也。自點竟以謀逆滅族,實斗杓醞釀以成之也。厥後辛卯年間,尹善道疏斥斗杓多才而蔑德,陰險而包藏等語。乃於末年,遂膺爰立之命,七年黃閣,無相業。而性猜險粗暴,少有不協,終必陰中而後已,人多畏之。
  • 《顯宗改修實錄》(西人編纂):斗杓以布衣參靖社勛,自少負氣倜儻,以雄俊自命,而性頗粗伉,不得為士論所推。在仁祖末年,與自點有隙,各立朋黨,互相排擯,自點尋以謀逆誅,而議者亦不以斗杓為君子之黨也。斗杓于靖社勛臣中拜相最後,居位未久,相業無可稱,而居家孝友甚篤,氣魄才具,有過於人者。及其臨歿之疏,乃眷眷於扶植士類,士類亦以此多之。

人際關係

  • 父親:元裕男(封原溪君,官至知中樞府事,贈右議政)
  • 母親:韓氏(本貫清州,韓克諶之女,領議政韓致亨五世孫女,贈貞敬夫人)
  • 弟弟:元斗樞(1604年—1663年,官至廣州府尹)
  • 妻子:崔氏(本貫朔寧,崔東式之女)
  • 兒子:元萬石、元萬里(過繼元斗樞,其子元夢鱗為孝宗駙馬,尚淑敬公主)、元萬春、元萬東(庶子)、元萬雄(庶子)、元萬齡(庶子)、元萬敵(庶子)
  • 女兒:元氏(嫁李敏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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