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元宵節,又稱為小正月、元夕或燈節,是春節之後的第一個重要節日。中國幅員遼闊,歷史悠久,所以關於元宵節的習俗在全國各地也不盡相同,其中吃元宵,賞花燈,
舞龍,
舞獅子,等是元宵節幾項重要民間習俗。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所以全國各地都過,大部分地區的習俗是差不多的,但各地也還是有自己的特點。
民間習俗
吃元宵
正月十五吃元宵,“元宵”作為食品,在我國也由來已久。宋代,民間即流行一種元宵節吃 的新奇食品。這種食品,最早叫“ 浮元子”後稱“元宵” ,生意人還美其名曰“元寶” 。元宵以白糖、玫瑰、芝麻、豆沙、黃桂、核桃仁、果仁、棗泥等為餡,將餡兒團成形後在糯米粉中滾成,湯圓則是先以糯米粉做成皮兒,再包餡兒而成,做完完全不一樣。元宵可葷可素,風味各異。可湯煮、油炸、蒸食,有團圓美滿之意。
觀燈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雲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後,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通宵燈火輝煌。
元宵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當時的京城長安已是擁有百萬人口的世界最大都市,社會富庶。在皇帝的親自倡導下,元宵燈節辦得越來越豪華。中唐以後,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
宋代,元宵燈會無論在規模和燈飾的奇幻精美都勝過唐代,而且活動更為民間化,民族特色更強。以後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發展,燈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後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後加了兩日,明代則延長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燈在台灣民間具有光明與添丁的涵義,點燃燈火有照亮前程之意,且台語燈與丁諧音代表生男孩,因此往昔元宵節婦女都會刻意在燈下遊走,希望“鑽燈腳生卵葩”(就是鑽到燈下遊走,好生男孩)。
情人節
元宵節也是一個浪漫的節日,元宵燈會在封建的傳統社會中,也給未婚男女相識提供了一個機會,傳統社會的年輕女孩不允許出外自由活動,但是過節卻可以結伴出來遊玩,元宵節賞花燈正好是一個交誼的機會,未婚男女借著賞花燈也順便可以為自己物色對象。元宵燈節期間,又是男女青年與情人相會的時機。
在台灣,還有未婚女性在元宵夜偷摘蔥或菜將會嫁到好丈夫的傳統習俗,俗稱:“偷挽蔥,嫁好尪”、“偷挽菜,嫁好婿”,希望婚姻美滿的女孩,要在元宵之夜到菜園裡偷摘蔥或青菜,期待未來家庭幸福,唐代的燈市還出現樂舞百戲表演,成千上萬的宮女,民間少女在燈火下載歌載舞,叫做行歌、踏歌。
歐陽修(生查子)云: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辛棄疾(青玉案)寫道:眾里尋它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就是描述元宵夜的情境,而傳統戲曲陳三和五娘是在元宵節賞花燈進相遇而一見鐘情,樂昌公文與徐德言在元宵夜破鏡重圓,《春燈謎》中宇文彥和影娘在元宵訂情。所以說元宵節也是中國的“情人節”。
走百病
元宵節除了慶祝活動外,還有信仰性的活動。那就是"走百病"又稱"烤百病""散百病"參與者多為婦女,他們結伴而行或走牆邊,或過橋過走郊外,目的是驅病除災。
隨著時間的推移,元宵節的活動越來越多,不少地方節慶時增加了耍龍燈、耍獅子、踩高蹺、劃旱船扭秧歌、打太平鼓等活動。
正月十五元宵節還有一些鮮為人知已經失傳的民間活動,這裡列舉二三。
祭門、祭戶古代有“七祭”,這是其中的兩種。祭祀的方法很簡單,把楊樹枝插在門戶上方,在盛有豆粥的碗裡插上一雙筷子,或者直接將酒肉放在門前。
逐鼠
這項活動主要是對養蠶人家所說的。因為老鼠常在夜裡把蠶大片大片地吃掉,人們聽說正月十五用米粥餵老鼠,它就可以不吃蠶了。於是,這些人家在正月十五熬上一大鍋粘糊糊的粥,有的還在上面蓋上一層肉,將粥用碗盛好,放到老鼠出沒的頂棚、牆角、邊放嘴裡還邊念念有詞,詛咒老鼠再吃蠶寶寶就不得好死。
迎紫姑
紫姑是民間傳說中一個善良、貧窮的姑娘。正月十五,紫姑因窮困而死。百姓們同情她、懷念她、有些地方便出現了“正月十五迎紫姑”的風俗。每到這一天夜晚,人們用稻草、布頭等紮成真人大小的紫姑肖像。婦女們紛紛站到紫姑常做活的廁所、豬圈和廚房旁邊迎接她,象對待親姐妹一樣,拉著她的手,跟她說著貼心話,流著眼淚安慰她,情景十分生動,真實的反映了勞苦民眾善良、忠厚、同情弱者的思想感情。
地方習俗
莆田地區
在莆田,元宵節盛況賽過春節。近一個月時間裡,每天都有不同村莊、不同姓氏以不同形式鬧元宵,活動豐富多彩。某個村過元宵,就有宮社擺齋菜、設“宴桌”、疊糕果、搭橘塔,鄉民們抬菩薩神像行儺。家家戶戶廳堂擺設香案,焚香放炮,化“貢銀”,燒柴草,祈求來年日子更紅火。入夜,游燈、擺棕橋、跳儺火、舞龍戲獅、演大戲,通宵無眠。
莆田元宵節,十四、十五、十六三天最為熱鬧,稱為“元宵心”。同時莆田還有“總元宵”和“媽祖元宵”習俗。總元宵實際就是文藝“出遊”。“出遊”隊伍有馬隊、妝閣、彩旗隊、十音八樂、舞龍戲獅等。從早上8時一直游到晚上12時後回宮廟。
媽祖元宵的風俗一般是在莆仙沿海島嶼上,特別是湄洲島上,媽祖元宵的正日是在正月初十。媽祖廟的元宵還有點“燭山”的俗例。媽祖元宵要持續到正月廿九才結束,這是因為莆仙各地舞龍的龍燈必須火化。民間傳說,龍燈不火化,龍將會成精變為“孽龍”傷害百姓。由於龍是古代皇帝象徵,一般宮廟級別低,無法履行“化龍”職責,必須由龍女下凡的媽祖來擔當此任。各鄉鎮元宵活動都結束後,就會把所有的龍燈集中起來,在正月廿九媽祖元宵時“化龍”。
福州地區
據王應山《閩大記》載:福州“沿門懸燈,通宵游賞,謂之燈市。”這一習俗,也始自宋代。其時家家戶戶,張燈懸門,十里燈街,紅光輝映。州縣官吏,每逢元宵,倡導大鬧花燈,“官民同樂”。北宋元豐年間(1078~1085年),劉瑾當福州太守,為了觀賞花燈,下令挨家挨戶捐燈十盞。郎官巷詩人陳烈,憤然在鼓樓掛上一盞詩燈:“富家一盞燈,太倉一粒粟;貧家一盞燈,父子相對哭。風流太守知不知?猶恨笙歌無妙曲。”從此,官府不再強令百姓捐燈。歷代燈會時間也有變化:唐宋多為正月十四至十八日;元代朝廷不提倡大規模燈會;明代為十三至二十二日;清代為十三至十七日。民國後則無定規。
福州元宵不僅燈市輝煌,還有擺設鰲山,供人玩賞的。“春燈絕勝百花芳,元夕紛華盛福唐;銀燭燒空排麗景,鰲山聳處現祥光。”此詩描繪昔日閩都燈市和鰲山的盛景。元宵城門開禁,鰲山向外,郊外人家入城觀賞,人山人海,熱鬧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