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勢判定

優勢判定,跆拳道比賽規則之一。三個回合比賽結束,雙方同分,即加賽一個回合,採取“突然死亡法”。如仍同分,則由當場比賽所有裁判員根據比賽中運動員表現出的主動性判定優勢者獲勝。如三名邊裁判員的決定是2∶1,主裁判員將決定獲勝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優勢判定
  • 類別:跆拳道比賽規則
中國跆拳道協會《跆拳道競賽規則及解釋(競技)》
第十五條 加時賽和優勢判定
3局比賽結束後比分相等,加賽1局,時間為2分鐘,由“突然死亡”或“優勢判定”確定勝負。比賽前3局的得分和警告判罰全部清零,第4局比賽的結果為比賽的最終結果。
一、“突然死亡”
(一)任何一方運動員先得分,則比賽結束,先得分者獲勝;
(二)因犯規造成對方運動員得1分,則比賽結束,得分者獲勝。
二、“優勢判定”
(一)加時賽結束時,雙方運動員均未得分,進行“優勢判定”;
(二)該場比賽裁判員填寫“優勢判定卡”,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判定;
(三)“優勢判定”的依據是加時賽中運動員表現出的主動性。
(解釋1)
如因技術原因記分牌顯示雙方運動員均得分,按得分時間判斷,先得分者獲勝。
(解釋2)
“優勢判定”以運動員在加時賽中表現出的主動性為判定依據:主動攻擊的程度、使用技術動作的次數、使用難度技術動作的次數、比賽態度。
(執裁指導)
優勢判定程式:
1、比賽前裁判員攜帶“優勢判定卡”;
2、若比賽進入優勢判定程式,主裁判員給出“優勢記錄”(Woo-se-girok)的口令;
3、主裁判員給出口令後,邊裁判員在10秒鐘內填寫好“優勢判定卡”並簽名遞交給主裁判員;
4、主裁判員收集所有“優勢判定卡”並進行統計,依據多數原則判出比賽最後結果,並宣判獲勝方;
5、宣判獲勝方後,主裁判員把“優勢判定卡”交給記錄台,由記錄台交給技術代表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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