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監測污染物

環保部門根據污染物在水環境和廢水監測樣品中出現的機率,及其在環境中的累積和對動物與人體健康的潛在危險等因素而篩選出來的需優先監測的污染物。美國於1977年以法律形式公布了129種需優先監測的污染物,1981年修改為126種,可分成酚類、酞酸酯類、萘類、單環芳烴、多環芳烴、多氯聯苯、鹵代醚等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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