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優先污染物

環境優先污染物

有毒化學物污染的監測和控制,無疑是環境監測的重點。世界上已知的化學品有700萬種之多,而進入環境的化學物質已達10萬種。因此不論從人力、物力、財力或從化學毒物的危害程度和出現頻率的實際情況,人們不可能對每一種化學品都進行監測、實行控制,而只能有重點、針對性的對部分污染物進行監測和控制。這就必須確定一個篩選原則,對眾多有毒污染物進行分級排隊,從中篩選出潛在危害大,在環境中出現頻率高的污染物作為監測和控制對象。這一篩選過程就是數學上的優先過程,經過優先選擇的污染物稱為環境優先污染物,簡稱為優先污染物(Priority Pollutants)。對環境優先污染物進行的監測稱為優先監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優先污染物
  • 特點1:難以降解
  • 特點2:在環境中有一定殘留水平
  • 特點3:出現頻率高
特點,資料信息,

特點

1、難以降解;
2、在環境中有一定殘留水平;
3、出現頻率高;
4、具有生物積累性;
5、屬於三致物質;
6、毒性較大以及現代已有檢出方法的。

資料信息

美國是最早開展優先監測的國家。早在70年代中期,就在“清潔水法”中明確規定了129種環境優先污染物,它一方面要求排放優先污染物的工廠採用最佳可利用技術(BAT),控制點源污染排放。另一方面制定環境質量標準,對各水域實施優先監測。其後又提出了43種空氣優先污染物名單。
原蘇聯衛生部於1975年公布了水體中有害物質最大允許濃度,其中有機物質73種,後來又補充了30種,共103種;有機物378種,後又補充了118種,共496種。實施10年後,又補充了65種有機物,合計達664種之多。在1975年所公布的工作環境空氣和居民區大氣中有害物質最大允許濃度,其中無機物及混合物266種,有機物856種,合計達1122種之多。
歐洲經濟共同體在1975年提出的“關於水質的排放標準”的技術報告,列出了所謂“黑名單”和“灰名單”。
“中國環境優先監測研究”亦已完成,提出了“中國環境優先污染物黑名單”,包括14種化學類別共68種有毒化學物質,其中有機物占58種。具體資料可參考《環境監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5年4月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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