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門事親

儒門事親

《儒門事親》,中國古代中醫著作之一,張從正編撰,共十五卷,成書於1228年。秉承張氏“唯儒者能明其理,而事親者當知醫”之思想,故命名為《儒門事親》。書中前三卷為張從正親撰,其餘各卷由張氏口述,經麻知幾、常仲明記錄、整理而為完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儒門事親》
  • 作者張從正
  • 類別:中醫
  • 頁數:共十五卷
  • 出版時間:公元12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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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全書各卷由諸篇論文彙編而成,每卷含數篇論述,有說、辨、記、解、誡、箋、詮、式、斷、論、疏、述、衍、訣等體裁。包括:“事親”本書。治百病法,十形三療,雜記九門,撮要圖,百法心要,三法六門,“三消論”(劉完素),扁鵲華佗察聲色定生死訣要,世傳神效方等幾部分內容。

編輯推薦

該書注重闡發邪實為病的理論,倡導攻下三法治療諸病。書中以六邪歸納諸病之因,以三法治之,名之為“六門三法”,此即為該書創立的“攻邪論”的主要思想。
在具體套用汗吐下三法時,作者從治法範圍,適應證、禁忌證等方面作了系統闡述,較前人認識有了較大的擴充。三法均有具體用法、注意事項、禁忌證,套用範圍廣泛,內容豐富,所用藥物遵崇完素,偏於寒涼,頗有心得。
同時書中對套用補法有獨到見解,認為邪去後才可言補,重在以五穀蔬、五果、五畜、五菜充養之,並批評世風好補之偏。
後人對該書突出的攻邪論思想給予了充分肯定,但是,因為該書治病偏於攻邪,也受到一些醫家如朱丹溪的批評。

作者簡介

張從正,字子和,號戴人。金朝睢州考城(今河南蘭考縣人),是繼劉完素之後以自己獨創理論轟動金元醫學界的人物之一,力主汗、吐、下三法, 為攻邪派”的代表。約生於金海陵王正隆元年(1156年),卒於哀宗正大五年 (1228年),享年七十二歲。
張從正幼喜讀書,經史百家無不涉獵。又酷愛作詩飲酒,性情豪放,作風平易近人。因家世業醫,對醫學造詣尤深,精於《內經》、《難經》、《傷寒論》等書。他青年時期當過軍醫,金宣宗興定中一度被召到京都太醫院工作。由於處於朝戈暮戟,疫病流行的亂世,看不慣迎送長吏、馬前唱喏的醜態,不久便辭歸鄉里,與徒弟麻知幾、常仲明等人游於隱(註:加三點水)水之上,一面博覽古今醫著,研討醫學理論,“講明奧義,辨析玄理”;一面懸壺應診,為人治病。數年間名震中原,“以醫聞於世”。晚年,由於不滿金朝統治,乃隱居民間,過著“一張琴,一壺酒,一溪雪,五株柳”、“紙窗土炕醉復醉, 日夕間醒吞五斗”的生活。
張從正治學態度謹嚴務在求實,立論必以古代醫學文獻為依掘,學術觀點則私淑劉完素,用藥多偏寒涼,並有所發展。例如在病因分類方面,他在劉完素的基礎上,將臨床各種疾病按病因分為風、暑、濕、火、燥、寒六大門類,較河間五運六氣歸類法,執簡馭繁,更加切合實用。
在治療方法上,張從正則從疾病發生的實際出發,認為邪氣是一切疾病發生的根本原因,故主張治病必先祛邪,邪去則正安。他說:“夫病之一物,非人身素有之也,或自外而入,或由內而生;皆邪氣也。”指出風暑火濕燥寒為天之六邪,發病多在乎上(外);霧露雨雹冰泥為地之六邪,發病多在乎下,酸苦甘辛鹹淡為人之六邪,發病多在乎中。於是,他根據《內經》“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於內,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的論述,以及《傷寒論》關於麻黃湯、桂枝湯、瓜蒂散、三承氣湯等的具體運用,提出治療疾病必先祛邪,而祛邪則應以汗、吐、下致病三法為主。具體地說,凡風寒之邪在皮膚經絡之間所致的疾病,可用汗法;凡風痰宿食在胸膈或上脘所致的疾病,可用吐法;凡寒濕痼冷或熱客下焦所致的疾病,可用下法。正由於張從正倡言汗,|吐、下攻病三法,所以後世稱他“攻邪派”。

作品目錄

卷一
儒門事親一
七方十劑繩墨訂一
指風痹痿厥近世差玄說二
立諸時氣解利禁忌式三
瘧非脾寒及鬼神辨四
小兒瘡皰丹熛癮疹舊弊記五
證婦人帶下赤白氏分寒熱解六
霍亂吐瀉死生如反掌說七
目疾頭風出血最急說八
過愛小兒反害小兒說九
服藥一差轉成他病說十
卷二
儒門事親二
偶有所遇厥疾獲瘳記十一
攻里發表寒熱殊途箋十二
汗下吐三法該盡治病詮十三
凡在上者皆可吐式十四
凡在表者皆可汗式十五
凡在下者皆可下式十六
推原補法利害非輕說十七
證口眼喎斜是經非竅辨十八
疝本肝經宜通勿塞狀十九
五虛五實攻補懸絕法二十
卷三
儒門事親三
喉舌緩急砭藥不同解二十一
五積六聚治同郁斷二十二
斥十膈五噎浪分支派疏二十三
飲當去水溫補轉劇論二十四
嗽分六氣毋拘以寒述二十五
九氣感疾更相為治衍二十六
三消之說當從火斷二十七
蟲匿之生濕熱炎主訣二十八
補論二十九
水解三址
卷四
治病百法一
卷五
治病百法二
卷六
十形三療一
卷七
十形三療二
卷八
十形三療三
卷九
雜記九門
卷十
撮要圖
卷十一
治病雜論
卷十二
三法六門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儒門事親後序 跋
方劑索引

四庫提要記載

《儒門事親》·十五卷(大學士英廉家藏本)
張從正撰。從正字子和,號戴人,睢州考城人。興定中召補太醫,尋辭去。事跡具《金史·方技傳》。從正與麻知幾、常仲明輩講求醫理通其術。因抒所心得,述為此書。凡分三十二門,首原道原脈攝生陰陽諸論,次及處方用藥,次第加減君臣佐使之法,於醫理精蘊闡發極為深至。其書初罕傳播,金末楊威始得本刊行,而題為河間劉完素所著。明初寧王權重刊,亦沿其誤,並偽撰完素序文詞調於卷首以附會之。至李時珍作《本草綱目》,始糾其謬,而定為出於元素之手,於序例中辨之甚明。考李濂《醫史》,稱完素嘗病傷寒八日,頭痛脈緊,嘔逆不食,元素往候,令服某藥。完素大服,如其言遂愈。元素自此顯名。是其造詣深邃,足以自成一家,原不必托完素以為重。今特為改正,其偽托之序亦並從刪削,輯為此書。劉祁《歸潛志》稱,麻知幾九疇與之善,使子和論說其術,因為文之,則此書實知幾所記也。其例有說有辨,有記有解,有誡有箋,有詮有式,有斷有論,有疏有述,有衍有訣,有十形三療,有六門三法,名目頗煩碎,而大旨主於用攻。其曰《儒門事親》者,以為惟儒者能明其理,而事親者當知醫也。從正宗河間劉守真,用藥多寒涼,其汗吐下三法當時已多異議,故書中辨謗之處為多。丹溪朱震亨亦譏其偏,後人遂並其書置之。然病情萬狀,各有所宜,當攻不攻與當補不補厥弊維均,偏執其法固非,竟斥其法亦非也。惟中間負氣求勝,不免過激。欲矯庸醫恃補之失,或至於過直。又傳其學者不知察脈虛實,論病久暫,概以峻利施治,遂致為世所藉口。要之未明從正本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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