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監察局

儋州市監察局是儋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監察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與市紀委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儋州市監察局
  • 性質:政府職能部門
一、儋州市監察局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監察對象
(一)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公務員;
(二)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
(三)鎮政府及其領導人員;
(四)各鎮公務員以及鎮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
三、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儋州市監察局內設9個室和4個派駐紀檢監察組、4個紀檢監察(鎮)室。
(一)監察綜合室。綜合室負責起草工作計畫、報告、總結、通知、通報等有關檔案;負責公物保管、檔案保密、統計、催辦、文印、辦公自動化和信息及新聞報導等工作;協調機關各室的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事項;承擔本機關的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協助抓本機關工作人員思想政治、黨務各項工作和幹部人事工作。
(二)黨風廉政建設室。協助黨委政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做好黨政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負責規劃、監督、檢查、指導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調查分析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管理全市黨政領導幹部的廉政情況記錄;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三)信訪室(舉報中心)。負責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電話的登記、接訪及信件的處理、傳閱和轉辦等工作;負責信訪案件的查辦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負責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的統計、情況反映及材料的保管歸檔等工作。負責案件統計、匯總、報送,案件綜合分析和案件跟蹤督辦工作。
(四)紀檢監察一室。負責指導市直機關和企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副處級以上幹部的違紀案件;協辦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疑難案件;負責管理外資企業的申拆,保護外商的合法權益;處理中資企業涉外案件。
(五)紀檢監察二室。負責指導各鎮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各鎮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違紀案件;協辦各鎮的疑難案件。
(六)執法監察室。負責對市直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措施、決議、命令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執法監察、廉政監察、效能監察,保證政令暢通,促進市直機關廉潔高效。
(七)案件審理室。負責本機關經辦案件和上送案件的審理工作;受理黨員、幹部對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檢查、指導全市紀檢監察案件的審理工作。
(八)調研宣傳教育室。負責調查了解各個時期黨員思想狀況和黨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教育規劃,有針對性地對黨員進行黨紀政紀條規教育;組織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九)糾風室(保留原市政府糾風辦,糾風室和市糾風辦合署辦公,糾風室主任由糾風辦專職副主任兼任)。負責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全市的糾風工作,開展行風評議,收集、綜合、分析糾風工作情況;向省糾風辦和市政府報告工作情況。
(十)派駐紀檢監察組。設派駐紀檢監察一、二、三、四組。負責協助派駐單位的黨組織和行政領導對其紀檢監察工作進行組織和指導;負責查辦派駐單位工作人員違紀案件;協助派駐單位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黨員幹部的黨紀政紀教育,並向市紀委、市監察局負責。
(十一)紀檢監察(鎮)室4個。負責指導協調所轄鎮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預防腐敗工作,加強對轄區鎮領導班子、基層站所及村“兩委”負責人廉潔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各鎮科級以下領導幹部及村“兩委”幹部的違紀案件。
四、監察局隸屬機構市效能辦。效能辦工作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部署、統籌規劃、組織協調與指導全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督促檢查各鎮(含開發區),市直各單位、垂直雙管單位機關效能建設工作。
2、綜合掌握全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動態,承辦需要上報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研究的重要事項。
3、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實施全市機關績效考評工作。
4、督促指導各鎮(含管委會)、市直各單位、垂直雙管單位依法依規調查、處理涉及本地、本單位的效能建設投訴問題。
5、受理對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組織調查、協調處理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問題,受理不服效能責任追究的申訴。
6、負責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檢查相關規定實施情況並向市政府報告。
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1、綜合科。編制2名,其中科長1名。
負責起草工作計畫、報告、總結、通知、通報等有關檔案,負責公物保管、檔案保密、統計、催辦、文印和信息及新聞報導工作。綜合掌握本市機關績效考評工作動態,調查研究績效考評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協調解決績效考評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2、效能監察科。編制2名,其中科長1名。
負責對機關效能監察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指導。對本市機關效能建設、投資軟環境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投訴電話及其他渠道對本市直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政效能、投資軟環境情況的投訴、舉報、申訴和控告;查處行政效能和投資軟環境案件;負責市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對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全過程監督,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矛盾和問題;受理並查處有關建設項目的投訴舉報案件;研究制定加強對建設工程監督管理的規定和措施;對政府投資重點項目,為民辦實事事項開展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人員編制和經費渠道
核定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監察局局長兼任(按不高於正處級配備),副主任2名(按不高於副處級配備),科長2名(按正科級配備),工作人員2名,工勤人員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