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物,是把建築改裝,或在其外加蓋建附加物,有違建築物法例,甚至危害原先建築力學平衡,最甚者有危樓的可能。
僭建是一種創意,由“零”可以變成“一”,令生活的空間有無限可能。 不過,危機濳在害己害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僭建物
- 特點:由“零”可以變成“一”
- 優點:令生活的空間有無限可能
- 缺點:危機濳在害己害人
區域特徵,僭建例子,香港“僭建門”,
區域特徵
澳門、香港人稱城市違章建築為僭建物。
僭建例子
加裝花籠加建天台屋加設花架、泳池、魚缸添加涼衣架加大陽台在官地上,越權建車房、貨倉等。
香港“僭建門”
香港颳起了一個“僭建風暴”。事因香港《東周刊》揭發香港教育局長孫明揚5年前擔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期間,身為打擊僭建物的最高官員,自己卻在跑馬地的寓所建有僭建物,並被下屬的屋宇署發出“警告通知”要求他拆掉僭建,但孫明揚5年來都沒有拆除,屋宇署亦僅是“釘契”了事,沒有採取任何進一步的行動。於是香港媒體、民眾及立法會議員萬炮齊轟孫明揚,質疑其知法犯法、缺乏誠信,要求他公開道歉並辭職 。
大批高官和立法會議員陷入“僭建門”政府高官、立法會議員擁有的物業懷疑僭建愈揭愈多,除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外,被揭露出的還有環境局副局長潘潔等問責高官和至少有七位立法會議員,私自將建築物改裝。被揭發出來的僭建形式五花八門,如加裝花籠、頂樓加建蓋屋,加設花架、泳池、魚缸,添加晾衣架,擴大陽台,在官地上建私人車房、貨倉、花園等。僭建附加物,或購買了有僭建的建築物,已違反香港的建築物法例,可能危害原先建築物的力學平衡,造成危樓,實為現時法例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