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損失

債務重組損失

按照債務重組會計處理規定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債務重組損失。

“債務重組損失”是二級科目。債務重組簡單的說就是,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一定的優惠(比如允許債務人少還點錢),這部分優惠,對債務人來說就是債務重組利得,對債權人來說就是債務重組損失。債務重組利得記入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損失記入營業外支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債務重組損失
  • 性質:二級科目
  • 應計入營業外支出
  • 包括: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
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
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2.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當對接受的非現金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入賬,重組債權的賬面餘額與接受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當期損失.
3.債務重組採用債務轉為資本方式的,債權人應當將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債務人的投資,重組債權的賬面餘額與股份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4.債務重組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的,債權人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的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後債權的賬面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餘額與重組後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當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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