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一股權轉換

債務一股權轉換是外國投資者 (通常為跨國企業) 按一定折扣率從債權銀行購入以外幣計值的債務證券交給債務國中央銀行,債務國中央銀行按市場匯率折算為本國貨幣,並以本國貨幣償付債務證券面值的全部或大部分金額。

該投資者以所得債務國貨幣購入債務國企業股份或設立子公司,以逐步收回其對債務證券所進行的投資。債務回購是債務國按一定折扣率購回其債務,具有減免部分債務的性質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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