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結算方式

債券結算方式是指在債券結算業務中,債券的所有權轉移或權利質押與相應結算款項的交收這兩者執行過程中的不同制約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債券結算方式
  • 外文名:Bond settlement
  • 性質:制約形式
  • 分類:2種
分類
只用於現券買賣的結算,是指買賣雙方要求中央國債公司在結算日辦理債券的交割過戶時無須通知其資金結算情況的結算方式。國際證券業稱這種方式為FOP(freeofpayment),即不以資金結算為條件的債券過戶。在結算成員雙方信譽比較好又彼此了解的情況下可以選用此方式。選擇此結算方式,每一方都不應以未收到對方的券或款為由不如期履行交付義務。
用於現券買賣和封閉式回購首期的結算,是指在結算日買方(融券方)通過債券簿記系統得知賣方(融資方)有履行義務所需的足額債券,即向對方劃付款項,然後通知中央國債公司辦理債券結算的方式。這是一種對買方(融券方)有利的結算方式。
用於現券買賣和封閉式回購到期的結算,是指在結算日賣方(融資方)確認已收到買方(融券方)資金後即通知中央國債公司辦理債券結算的一種方式。這是一種對賣方(融資方)有利的結算方式。
在結算日債券與資金同步進行結算並互為結算條件的方式,國際證券業稱其為DVP(deliveryversuspayment)。一般需要債券結算系統和資金劃撥清算系統對接,同步辦理券和款的結算。根據國際同行業經驗,債券簿記系統與支付系統連鎖運作,同時進行債券和資金的轉賬,並配合相應的質押融資融券機制,可實現實時的、高效率的DVP。但我國由於國家支付體系建設的滯後,目前尚未實現券款對付。
目前,我國銀行間市場國債結算方式主要有三種:純券過戶、見券付款和見款付券,資金清算則由付款方到當地的中央銀行分支機構通過電子聯行劃撥。其中,純券過戶方式對交易雙方都有較大風險,見券付款僅對付款方有利,而見款付券只對付券方有利。目前中國政府正在著手建立全國性的即時全額支付系統。隨著該系統的建立,國債交易將可實現券款對付的結算方式。這將有利於控制結算風險,提高國債交易效率,從而為中國國債市場的安全高效運作提供可靠的技術保證。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13年12號檔案的規定,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結算方式主要採用券款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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