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指數期貸是在未來某確定日期按交易雙方事先同意的指數協定對債券指數變化的差額按標準化的買賣單位進行交付的一種期貸契約。在形式上類似於貨幣期貨和利率期貨作為債券指數波動的結果,債券指數契約也會產生盈或虧的現象。債券指數期貸交易具有債券期貸交易的一般作用,即保值作用,交易投機作用。加速資金周轉作用和價格發現等作用。保值作用,是保值者希望通過期貸交易把債券價格變動引起的風險轉嫁出去,避免因行市變動而造成損失,保護投資。
正象前面所講的依債券指數變化的差額進行交付一樣。這種保值作用主要靠套期來實現。即投資者在買進或賣出債券現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相同數量的期貨。這樣,在期貨契約到期時,因價格變動而在現貨買賣上所造成的盈虧,可由期貨交易上的虧盈得到抵消或彌補。投機交易作用則是投資者憑藉自己的判斷,通過買賣期貨,承擔一定的風險而賺取投機利潤,這種投機往往是依靠 “買空賣空”來賺取 “多頭”或“空頭” 帶來的差價利潤。加速資金周轉和價格發現,是指期貨交易能為交易者提供意外收益,所以參加期貨交易的人數眾多。眾多的投機者和保值者為資金市場提供了大量的周轉資金,起到加速資金周轉、活躍市場的作用。與此同時,通過頻繁的期貨交易,能起到價格發現的作用。因為每一宗期貨交易的成交價格都反映了當前交易人對交易對象未來價格的判斷和估計,從而為社會提供了未來價格決定的信息。在這些積極作用的同時,債券指數期貨和其他形式的期貨一樣帶有投機色彩,為倒買倒賣有價證券等投機活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從而對社會產生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