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權

傳播權是目前各國傳播界有待取得一致觀點的一個概念。如何認定傳播的權力和權利是傳播主體確立自主性和能動性的關鍵。傳播權是一種思想,也是一種理想。其存在還僅僅停留在概念的階段。其定義還未制訂出來,其組成要素和各要素間的聯繫還有待於統一認識,在國家和國際的條約和協定中也都沒有對它的具體措詞。作為一種思想,其支持者正努力把它當作一項基本的人權來加以擬訂、解釋和傳播。

它包括在傳播和信息領域內所有有關的自由和權力,其中有些自由已被接受,而且被不少國家的憲法和法律認可;其餘的也正在國際論壇上得到積極的討論。這些自由之間的關係很難表達清楚,事實上,還沒有人試圖把傳播權的不同部分硬拉到一起,各種傳播的自由和權力運用看來可能都屬於整體的傳播權,常常受到限制和約束。來自對立面的思想觀點反對確認傳播權。認為傳播權是“西方”傳播媒介發起的,企圖瓦解社會主義國家的集體權力。世界傳播專家們都在審查這種權力的概念,力圖達成解釋它的一致看法。它的定義可能將為以後論述傳播自由的國家和國際工具提供一切內容。國際傳播協會,即原國際廣播協會,已鼓勵其會員研究這一概念。美國檀香山的夏威夷大學東西方傳播學院已經做了不少探索性的工作。聯合國教科文大會也授權其總幹事分析研究傳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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