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玄稅收思想是指提出了封建賦稅應該遵守的“至平” “積儉趣公”和“有常”三原則。認為封建國家賦役的征課不在於輕徭薄賦,而在於“至平”,即“計民豐約而平均之”(《傅子·平賦役篇》),這樣,人民不管賦役輕重都可以勞而不怨。其次,國家賦役的征課應該“積儉而趣公”,他以夏禹“薄,飲食,卑宮室,以率天下先”為例指出,統治者在賦役的征課中應該注重節儉,並出於國家的公利。
民雖輸力致財,而莫怨其上者,所務公而制有常也”(《傅子·安民篇》)。反之,“賦役無常,橫求相仍,弱窮迫,不堪其命”(《傅子·安民篇》),把賦役有常與國之安危、民心所向聯繫在一起,傅玄賦稅三原則是中國歷史下較早提出的系統化賦稅理論。此外,傅玄還對傳統的“貢土所宜”提出異議,認為“賦一物非民所生,而請於商賈,則民財暴賤,民財暴賤而非常暴貴,非常暴貴則本竭而末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