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國愛心聯盟

健康中國愛心聯盟

為了鞏固健康中國行的成果,推動社會健康建設,發起成立了健康中國愛心聯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健康中國愛心聯盟
  • 宗旨:遵循國際公益準則
  • 任務:傳播公益文化
  • 類型:公益事業
聯盟簡介,聯盟公約,聯盟章程,實施細則,

聯盟簡介

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的是,使"健康中國"、"愛心企業"率先與國際接軌,以成員的公益示範群體效應方式動員一切社會力量推動城市和企業的發展。
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的任務是:
1、,提升公益意識,交流公益資訊,挖掘公益資源,推動城市和企業的公益體系建設;
2、組織研究城市、企業公益體系實施方案,為主管部門提供決策參考,並在聯盟成員中試點後推廣;
3、組織實施與國際接軌的"公益標識制度",使城市和企業的公益狀況透明化,促進解決由於城市和企業公益信息、信譽缺失造成的我國公益整體環境差的問題;

聯盟公約

市場經濟是公益經濟。新千年世界經濟的發展將帶動全球進入一個全新的公益時代,健康中國愛心聯盟應運而生,順應了這一時代需要。傳播公益文化、交流公益資訊、提升公益意識、建立公益機制,動員一切社會力量推動社會公益體系建設是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的使命。在公益聯盟宣告誕生之際,我們自願倡議以下公約:
一、自覺履行誠實守信的原則,遵紀自律,力爭以公益聯盟群體的示範效應產生的社會號召力積極促進公益體系建設。
二、努力維護聯盟自身的公益形象,建立並公開成員公益檔案,挖掘公益資源,共同樹立公益品牌。
三、倡議更多的中外企業、行業組織和專家學者等社會力量參與聯盟推動的公益體系建設的諸多實踐性創舉。誠請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的有關部門給予聯盟公益企業更多的服務與支持。
四、團結一切社會力量,在政策導向、輿論宣傳、經濟決策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獻計獻策,倡導和推進公益制度建設,鼓勵守信者。
健康中國愛心聯盟是自願聯合體,具有很強的市場生命力,聯盟成員將共同完成所承擔的社會職責和歷史使命,不斷推動中國公益事業和國際接軌同步發展。

聯盟章程

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健康中國愛心聯盟是公益城市、愛心企業、行業組織、著名公益機構和慈善家共同發起、自願加入的公益聯合體。
第二條健康中國愛心聯盟遵循國際公益準則,以成員的公益示範群體效應方式動員一切社會力量推動中國的公益建設。
第二章任務
第三條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的任務是:
1、傳播公益文化,提升公益意識,交流公益資訊,挖掘公益資源,推動中國的公益建設;
2、組織研究城市公益體系實施方案,為主管部門提供決策參考,並在聯盟成員中試點後推廣;
3、組織實施與國際接軌的"公益標識制度",使城市、企業的公益狀況透明化,逐步解決由於公益信息缺失造成的我國公益環境較差的問題;
4、為城市、企業等集體成員提供公益管理服務,建立成員單位公益資料庫,宣傳並維護成員單位的公益品牌形象;
6、舉辦健康中國愛心聯盟年會,編輯出版健康中國愛心聯盟年曆及紀念冊,促進成員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第三章聯盟成員
第四條自願遵守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章程的下列機構和人員可申請加入公益聯盟。
1、有較高公益社會責任的企業及慈善家;
2、有影響力的行業組織及負責人;
3、有關政府機構及相關領導;
4、著名公益服務機構及負責人;
5、公益理論與實踐方面的專家。
第五條聯盟成員的義務。
1、遵守聯盟章程;
2、保持自身的良好公益形象;
3、積極參與聯盟組織的活動。
第六條聯盟成員的權利。
1、由聯盟向有關機構和組織推薦;
2、聯盟成員正當權益受到侵犯時,聯盟將聯合有關部門和媒體予以保護;
3、共享聯盟的各類資源;
4、優惠享受聯盟提供的相關服務。
第七條加入聯盟須經聯盟理事會批准,並由聯盟發給證書。
第八條有以下情況時,成員退出聯盟。
1、公益誠信度降低;
2、申請退出聯盟;
3、違反聯盟章程;
4、不參加聯盟組織的活動;
5、違法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
退出聯盟的成員在自身條件達到入盟標準時,可重新申請加入聯盟。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聯盟成員代表大會是聯盟的最高組織形式。
第十條代表大會,每五年一屆。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舉行。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一條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審議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2、修改章程;
3、選舉和產生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
4、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聯盟理事會是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會在大會閉會期間開展日常工作,對聯盟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榮譽理事長、理事長、特邀副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聯盟秘書長負責主持開展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理事會的職責是:
1、執行章程和聯盟代表大會決議;
2、由理事長提名,常務理事會通過,產生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
3、聘任聯盟各機構主要負責人
4、決定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5、籌備召開聯盟代表大會;
6、領導理事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7、制定理事會管理制度;
8、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信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聯盟經費來源於以下方面:
1、聯盟成員贊助;
2、會務及諮詢服務費;
3、其他合法服務收入。
第十七條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第十八條理事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條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聯盟代表大會審議。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制定章程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實施細則

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章程實施細則
為保證《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章程》的實施,特制定本細則。
一、發起
凡是贊成《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章程》的公益城市、愛心企業、行業組織、公益慈善專家及愛心人士均可參與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的發起。
1、發起單位受益項目
(1)、在媒體公布發起單位。
(2)、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聯盟將聯合有關部門予以保護。
(3)、優惠享受聯盟提供的各項服務。
(4)、同時享有健康中國愛心聯盟成員單位資格,免收會費。
2、報名資料
(1)、填寫《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發起單位回執》。
(2)、填寫《健康中國愛心聯盟成員單位資信情況徵詢表》。
3、注意事項
(1)、發起單位申請加入聯盟可在《健康中國愛心聯盟發起單位回執》中加以註明。
(2)、發起單位須提交150字以內的簡介。
(3)、企業提供的文字資料須為中英文印刷體。
(4)、以上資料特快專遞至聯盟辦公室,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二、聯盟成員
1、申請
(1)、申請加入聯盟須填寫《健康中國愛心聯盟成員單位申請表》,企業還須填寫《健康中國愛心聯盟成員單位資信情況徵詢表》。發起單位不再填寫這兩種表。
(2)、聯盟理事會收到成員單位申請表後的2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出《健康中國愛心聯盟會員初步確認函》。
(3)、在收到申請,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後,理事會最終確認並正式向申請人發出《健康中國愛心聯盟成員單位單位確認函》和證書。
(4)、申請人須提交150字以內的簡介。
(5)、單位提供的文字資料須為中英文印刷體。
(6)、以上資料特快專遞至聯盟辦公室,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2、成員單位資格年審
(1)、公益行為是成為聯盟成員的首要條件。
(2)、城市、企業成員資格的有效期為三年。
(3)、成員須接受年度公益級別複審,年審不合格者取消成員資格。
(4)、其他成員資格的有效期為一年。到期經審核合格者將繼續保留成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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