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自孝明帝後實行的選官制度。不問人才高下,專以年資淺深為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停年格
- 類型:選官制度
- 開始時間:北魏
- 開始人:孝明帝
北魏自孝文帝遷都洛陽以後,隨著封建化的加深,原為北魏軍隊骨幹的拓跋鮮卑羽林、虎賁地位日益低下,受到鮮卑貴族和漢族大官僚排斥。孝明帝神龜二年(519)漢族大官僚、征西將軍張彝之子張仲瑀上封事,請重訂銓別選格,武人不得選為清顯官職。洛陽拓跋鮮卑武士聚集千餘人,焚張彝宅,燒殺其子張始均。張彝重傷,不幾日死。事後,靈太后令武官得依年資入選。為了解決官職少,應選者多的矛盾,吏部尚書崔亮奏請為停年格制,即不問才能,授官一律依年資分先後。凡有空缺職位,不問賢愚,擇停解年月日久的優先敘用。這就是所謂停年格。至東魏孝靜帝元象元年(538),高澄攝吏部尚書,始加改革,銓擢務求得人,後唐開元中裴光庭所創循資格,與停年格相同,後世多循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