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為深入貫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預防和打擊假唱、假演奏,保護觀眾合法權益,維護演出市場健康發展,國家文化部發出了《文化部關於建立預防和查處假唱假演奏長效機制維護演出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文市發〔2010〕16號),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建立假唱、假演奏預防機制;二、加強演出活動現場監管;三、加大假唱、假演奏行為查處力度;四、加強行業自律。
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員在演出過程中,使用事先錄製好的歌曲、樂曲代替現場演唱、演奏的行為。假唱、假演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觀眾合法權益;敗壞行業風氣,損害文藝人才培養成長和隊伍建設。為深入貫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和《營業性...
文市發〔2010〕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員在演出過程中,使用事先錄製好的歌曲、樂曲代替現場演唱、演奏的行為。假唱、假演奏違反...
要求嚴厲打擊假唱、假演奏行為。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對營業性演出現場的監管,加大對假唱、假演奏的查處力度。要完善執法程式,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努力解決假唱、假演奏行為取證難的問題,做到查處有方,執法有據,...
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對營業性演出現場的監管,加大對假唱、假演奏的查處力度;要完善執法程式,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努力解決假唱、假演奏行為取證難的問題,做到查處有方,執法有據,處罰有力;要通過對典型案例的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