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是英國銀行家協會根據其選定的銀行在倫敦市場報出的銀行同業拆借利率,進行取樣並平均計算成為基準利率。是倫敦金融市場上銀行之間相互拆放英鎊、歐洲美元及其它歐洲貨幣資金時計息用的一種利率。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是由倫敦金融市場上一些報價銀行在每個工作日11時向外報出的。該利率一般分為兩個利率,即貸款利率和存款利率,兩者之間的差額為銀行利潤。通常,報出的利率為隔夜(兩個工作日)、7天、1個月、3個月、6個月和1年期的,超過一年以上的長期利率,則視對方的資信、信貸的金額和期限等情況另定。
在倫敦金融市場上,有資力對外報價的銀行僅限於那些本身具有一定的資金吞吐能力,又能代客戶吸存及貸放資金的英國大
清算銀行、大
商業銀行、海外銀行及一些外國銀行。這些銀行被稱作參考銀行。由於競爭比較充分,各銀行報出的價格基本沒有什麼差異。 參與倫敦金融市場借貸活動的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均以這些報價銀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自己的利率。
由來與發展
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市場開始只是銀行之間為調整頭寸不足而從事英鎊短期交易的市場,60年代後,隨著倫敦金融領域裡銀行同業之間的相互拆放短期資金活動增多,倫敦同業英鎊拆放市場開始取代貼現市場,成為倫敦銀行界融資的主要場所,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成為倫敦金融市場借貸活動中計算利息的主要依據。
隨著國際金融業務的擴張,業務迅速拓展到歐洲美元及其他歐洲貨幣,形成了“歐洲貨幣批發市場”。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就是這些貨幣的借貸利率。
以後,隨著歐洲美元市場和其它歐洲貨幣市場的建立,國際銀團辛迪加貸款及各種票據市場的發展,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在國際信貸業務中廣泛使用,成為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關鍵利率。目前,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金融市場及海外金融中心均以此利率為基礎確定自己的利率。
利率計算
各種貨幣的利率水平由市場資金供求決定,同時與該貨幣的國內利率存在著密切的關係。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作為國際金融市場的基礎利率,是許多國家和地區金融市場利率水平的標準或依據。一般的做法是:存款利率是在拆借利率的基礎上下減若干百分點,貸款則上加若干百分點。
同業拆借利率的期限為隔夜、7天、1個月、3個月、6個月、1年,1年以上的利率以3個月或6個月期同業拆借利率為基準,視具體情況附一定的加息率,一般在0.25~1.75%之間,並在約定的期限加以調整。在倫敦金融市場上經營歐洲貨幣業務的銀行有數百家,但能報出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的只有30多家吞吐能量很大的主要銀行,其他銀行都是它們的顧客,習慣上稱參考銀行。
按慣例每個工作日上午11時向外報出自己的拆借利率,通常報兩個價:拆入利率和拆出利率,兩者之間差距很小,一般只差0.25~0.5%。各主要銀行的拆借利率報價不一定相同,一般相差0.0625~0.125%,所以具體一筆拆借款利率的確定可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或者按各行報價的平均水平計算。由於歐洲貨幣市場上各種借貸業務的期限、貨幣種類及借貸者的資信不同,各個市場,甚至每筆業務都存在利率的差異,這就必然使套利和套匯活動十分活躍。
影響
Libor作為全球最重要的基準利率之一,影響著大量互換和
期貨契約、
大宗商品、
衍生品、個人消費貸款、房屋抵押貸款以及其他交易,是一個規模以萬億美元計算的金融交易市場的基礎,甚至影響著央行對貨幣及經濟政策的判斷,在全球市場上的地位舉足輕重。[1]
從LIBOR變化出來的,還有新加坡同業拆放利率(SIBOR)、紐約同業拆放利率(NIBOR)、香港同業拆放利率(HIBOR)等。
操縱案
2012年6月,Libor(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操縱案爆出,金融市場大為震驚。由美國法務部和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CFTC)牽頭的Libor操縱案的調查在一年前就已經開始,包括英國、日本、
歐盟等三大洲的監管部門共同參與,重點調查2007至2008金融危機期間銀行內部及銀行之間是否存在操縱Libor、Euribor(歐洲銀行間歐元同業拆借利率)和Tibor(東京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的串通行為。
2012年6月27日,巴克萊宣布,就涉嫌操縱Libor一事與英美監管達成協定,巴克萊將支付總額為2.9億英鎊(4.5億美元)的罰金,以平息相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