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
- 外文名:Integration of two certificates for individu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households
背景介紹,優點,
背景介紹
2015年10月1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三證合一”。“三證合一”的實行,進一步最佳化了企業的市場準入流程,減少了重複性審查,推動了相關部門工作整合和信息共享,降低了設立企業的制度性成本,激發了市場活力,有力地推動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屬於自然人範疇,不是組織機構。在制度上,個體工商戶只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這兩證,而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有些地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頒發部門曾向少部分個體工商戶頒發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因此,在去年實施“三證合一”的改革中,沒有包括個體工商戶。在企業實行“三證合一”以後,個體工商戶依然要到工商、稅務兩家分別辦理登記手續的問題逐漸凸顯,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呼聲開始出現。
工商總局、稅務總局按照“保留必需、合併同類、最佳化簡化”的原則,整合最佳化了滿足兩部門工作要求的登記文書規範和業務流程,確定了兩部門信息共享技術方案,完成了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的相關制度制定工作。2016年8月底,工商總局、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四部門制定發布了《關於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