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品一分轉

俱品一分轉亦譯“同異俱分”。因明用語。因過之一。即因法與宗同品和宗異品的一部分均有聯繫。例如立“聲是永恆的”宗,以“無形無礙”為因,此因與宗法“永恆”的一部分同品如“虛空”等有聯繫,與其一部分異品非永恆的痛苦、歡樂等無形無礙的心理活動等也有聯繫。這與“九句因”第九句所說的情況相合,違反因第三相“異品遍無”的規定。

所別不極成是因明用語。宗過之一。立宗時作為所別(主詞)的概念未得到立、敵共同認可的過失。如數論派對大乘佛教立“靈魂不滅”宗即有此過失。因數論派雖主張有“靈魂”,而大乘卻不同意有“靈魂”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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