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業營業收入指為顧客提供家用電器修理、鐘錶照相修理、黑白鐵修修理、文體用品修理、腳踏車修理等服務項目所取得的收入。
由於修理物品本身價值不高,收費往往不高;修理業多以手工操作為主,機械化程度低;經營方式靈活,造成收費方式的多種多樣。主要有:先修理後收費方式,先收費後修理方式、立等可取方式,上門修理方式等。對修理業的各項營業收入,通過“營業收入”科目進行總分類核算。
修理業營業收入指為顧客提供家用電器修理、鐘錶照相修理、黑白鐵修修理、文體用品修理、腳踏車修理等服務項目所取得的收入。
修理業營業收入指為顧客提供家用電器修理、鐘錶照相修理、黑白鐵修修理、文體用品修理、腳踏車修理等服務項目所取得的收入。由於修理物品本身價值不高,收費往往不高;修理業多以手工操作為主,機械化程度低;經營方式靈活,造成收費方式...
第二十七條 維修業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分別給予以下處罰:(一)未經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發給技術合格證,從事汽車維修業務的,責令其終止維修業務,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非法所得額一至三倍的罰款,對符合...
第二十條凡屬本管理範圍內的汽車維修業經營者應按月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繳納管理費,其費率按省財政廳、交通廳〔87〕閩交財字第022號檔案規定精神,徵收費率為營業收入總額的1%,對不易按營業額計算的,可測算年度收入,按月定額徵收。各...
審計的主要內容:(1)審查業務收費方式是否恰當,與本修理行業的經營過程是否相適應,有無過於繁瑣而影響服務質量或過於粗略而易出弊端的現象;(2)審查業務收費是否合理,營業收入是否正確,計費是否符合規定的標準,用料、配件和工費的計算...
從事 以商品銷售額減去銷售商品購入原價後的差額為計稅依據計算納稅; 從事交通運輸、建築安裝、金融保險、郵政電訊、公用事業、出版業、娛樂業、加工修理業和其他各種服務業務的納稅人,在取得營業收入後,以營業收入額為計稅依據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