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修水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現更名為修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修水縣位於城南新區九九路。是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等業務的職能部門。

機構職能,下屬單位,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牽頭推進全縣人事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規範和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人力資源的流動、調配、開發、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開展就業援助和創業指導,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四)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承辦法定、委託或授權管理相關人員的人事任免事項;擬訂和實施非領導職務設定管理方案;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審核上報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安置計畫和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
(五)負責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的綜合管理;負責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培養及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六)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績效工資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負責退(離)休人員退(離)休費審批等相關管理工作。
(七)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負責管理和監督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貫徹實施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技工等級考核頒證工作。
(八)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企業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以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結算管理工作,搞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完善統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
(九)負責就業專項資金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信息引導和調節、控制、監管工作,擬訂應急預案。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保障案件。
(十二)負責智力引進和人才交流。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承辦縣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對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修水縣就業局、社保局、農保局、技工學校、工資福利管理股、事業單位管理股、基金財務監督管理股、勞動監察股、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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