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堤請種樹判》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修堤請種樹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修堤請種樹判
乙修堤畢,復請種樹功價。有司以為不急之務,乙固請營繕。令諸候水堤內不得造刑及人居,其堤內外各五步並堤上種榆、柳、雜樹,若堤內窄狹地種,擬充堤堰之用。
善防既畢,固合程功,柔木載施,亦將補敗。乙之亟請,誰謂過求?隱椎之役雖終,列樹之思尚切,有司見阻,無備實難。苟吝養材之資,藎非長利;遠求為犍之用,豈不重勞。當有取於繕完,顧何煩於藝植。且十年可待,五步足征,防在未萌,著之先甲。因而致用,庶無瓠子之災;言之不從,恐累匏瓜之系。
作者簡介
元稹(779—831),唐代詩人。字微之,河南(治今河南洛陽)人。早年家貧。公元793年(唐德宗貞元九年)舉明經科,公元803年(貞元十九年)舉書判拔萃科,曾任監察御史。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最後以暴疾卒於武昌軍節度使任所。與白居易友善,常相唱和,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詩作平淺明快中呈現麗絕華美,色彩濃烈,鋪敘曲折,細節刻畫真切動人,比興手法富於情趣。後期之作,傷於浮艷,故有“元輕白俗”之譏。有《元氏長慶集》60卷,補遺6卷,存詩830餘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