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征管職能從2011年1月1日起由財政部門劃轉到地稅部門。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的征管工作,按照“政府組織協調,地稅機關徵收管理,各有關部門協稅護稅”的稅收征管模式,區地稅、國土、房管、規劃、建設、財政等部門是協調配合的主要責任單位,要將協調配合工作落實到具體人員。在地稅機關加強政策宣傳和加強征管的同時,財政、國土、房管、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應加強部門間配合、逐步形成部門配合有力、信息資源共享、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 行政區域:信陽市溮河區
- 性質:通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溮政〔2011〕37號
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為了切實加強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提高收入質量,增加財政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檔案規定,現就加強我區契稅和耕地占用稅(以下簡稱“兩稅”)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加強部門配合,構建稅收征管網路
二、明確部門職責,開展源頭控管
(一)地稅部門:依法負責“兩稅”的政策指導、徵收管理、稅務稽查和業務培訓,辦理有關減免稅手續。根據國土部門提供的農用地轉用批地供地信息和房產部門提供的房產交易信息,建立“兩稅”稅源台賬,並根據兩部門提供的信息變更情況適時更新稅源台帳。向同級國土資源、房產管理、財政部門傳遞“兩稅”的徵收和減免信息。對國土資源以及房產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信息,按照規定予以保密。
(二)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嚴格執行“先稅後證”政策,在辦理納稅人新批建設用地及轉讓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手續時,要求其出具“兩稅”的完稅或免稅憑證,凡是沒有地稅部門開具的完稅或免稅憑證,一律不得發放用地手續和辦理土地使用權屬登記。按季將農用地轉用的批地和供地所有信息、數據及時傳遞給地稅部門,及時向地稅部門提供因稅收徵收管理需要查閱的相關資料。協助地稅部門宣傳“兩稅”政策法規,對地稅部門提供的征管信息,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保密。
(三)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嚴格按照“先稅後證”的制度對契稅實行源泉控管,在辦理納稅人房產買賣、贈與、交換行為的產權變更手續時,凡是未出具契稅完稅或免稅憑證的,一律不予辦理房產所有權證。按季向稅務機關提供商品房開發、房屋預售、房產轉讓、房地產分段均價等相關的交易信息和資料,及時向地稅部門提供因稅收徵收管理需要查閱的相關資料。協助地稅部門宣傳“兩稅”政策法規,對地稅部門提供的征管信息,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保密。
(四)規劃、建設部門:負責嚴格執行“先稅後證”政策,對取得土地的建設單位沒有提供地稅機關開具的此宗土地應納的“兩稅”完稅憑證或免稅憑證,規劃建設部門不得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協助地稅部門宣傳“兩稅”政策法規,對地稅部門提供的征管信息,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保密。
(五)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安排地稅系統“兩稅”徵收經費,為加強“兩稅”的徵收管理提供經費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信息交換與共享,建立健全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與共享機制。房管、規劃建設和國土部門有責任和義務為地稅機關提供應稅房產和土地信息,地稅機關執有效證明材料因公需前往房管和國土部門調查納稅人產權證明信息,兩部門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三、 強化獎懲措施,提高“兩稅”征管水平
各級財稅、規劃、房管、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房產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要求,從大局出發,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配合、主動協商,共同研究制定落實本通知各項要求,做好部門配合的組織和落實工作,對規劃、國土、房管部門未貫徹執行稅收源泉管理的未納稅先辦審批手續和相關證照造成稅款漏征的,由地稅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及滯納金,對未執行本辦法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將給予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