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信息
《信陽市信陽毛尖茶保護條例》已經信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23年8月27日審議通過,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23年9月28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信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10月27日
條例全文
信陽市信陽毛尖茶保護條例
(2023年8月27日信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23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品牌保護
第三章 產業發展
第四章 文化傳承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提升信陽毛尖茶品質,加強信陽毛尖茶品牌保護,促進信陽毛尖茶產業高質量發展,傳承信陽毛尖茶文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信陽毛尖茶的保護和管理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未作規定,有關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信陽毛尖茶,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然生態環境下,以采自當地傳統的茶樹群體種或者適宜的茶樹良種進行繁育、栽培的茶樹的幼嫩芽葉為原料,採用信陽毛尖茶加工工藝在當地加工而成,具有信陽毛尖茶品質特徵的條形綠茶。
信陽毛尖茶加工工藝、品質特徵按照信陽毛尖茶國家標準執行。
第四條 信陽毛尖茶保護工作應當遵循綠色發展、品牌保護、政府主導、行業自律、公眾參與的原則。
第五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聯動協調機制,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信陽毛尖茶產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本轄區內茶樹種植、茶葉採摘、加工銷售等活動的服務、管理工作。
信陽毛尖茶產區村(居)民委員會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導下做好信陽毛尖茶的保護和管理相關工作。
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農業農村部門是信陽毛尖茶保護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信陽毛尖茶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文化廣電旅遊、發展改革、教育體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水利、商務、林業、氣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信陽毛尖茶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品牌保護
第七條 市農業農村部門應當會同各縣、區人民政府,編制茶樹種質資源保護專項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八條 市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對茶樹種質資源進行普查,建立茶樹種質資源檔案,並向社會公布。
市農業科研部門應當建立茶樹種質資源圃,進行茶樹種質資源收集、鑑定、評價、保存;開展茶樹良種選育和繁育工作,推動茶樹品種良種化。
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等開展茶樹種質資源科學研究。
第九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相關政策,支持生產經營者建設綠色、有機茶園。
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加強對茶葉種植過程中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導,推廣使用生物有機肥和綠色綜合防控技術,保障茶葉質量安全。
信陽毛尖茶生產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使用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的規定,並建立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
第十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農業農村等部門依法開展信陽毛尖茶標準化建設,完善信陽毛尖茶種植、採摘、加工、包裝、運輸、貯存等標準體系,指導和監督生產經營者按照標準開展生產經營。
信陽毛尖茶行業社會組織及企業可以制定嚴於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者使用“信陽毛尖”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應當經商標註冊人信陽市茶葉協會許可。凡符合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規定申請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予以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使用時應當維護該商標信譽,不得損害該商標合法權益。
鼓勵和支持生產經營者開展品牌建設,依託“信陽毛尖”公用品牌創建企業特色品牌。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者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生產經營者不得在非信陽毛尖茶的茶葉包裝、宣傳上使用易產生誤解和混淆的名稱、地名或者標識以及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者圖案標誌,使消費者將該茶葉誤認為信陽毛尖茶。
第十三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信陽毛尖茶品牌的保護,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執法,建立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依法查處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信陽毛尖茶等行為,維護信陽毛尖茶市場秩序。
第十四條 獲得信陽毛尖地理標誌專用標誌核准的生產經營者,生產、銷售信陽毛尖茶,應當在包裝顯著位置加貼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銷售的,應當在產品介紹頁面顯著位置明示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
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應當清晰,包含信陽毛尖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地理標誌專用標誌、溯源二維碼、防偽信息等內容。
鼓勵生產經營者建立溯源體系,套用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的溯源功能。
第十五條 使用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信陽毛尖茶交易和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使用台賬。台賬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六條 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定,規範使用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不得轉讓、贈與、借用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偽造、擅自製造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
(二)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
(三)為偽造、擅自製造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幫助。
第三章 產業發展
第十八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信陽毛尖茶產業發展規劃。規劃應當包括發展目標、具體措施、扶持政策等內容,並與生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以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特定區域保護規劃相銜接。
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信陽毛尖茶產業發展規劃,編制本轄區實施計畫,引導信陽毛尖茶產業有序健康發展。
縣、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轄區信陽毛尖茶產業發展情況,劃定重點保護區和其他保護區,對信陽毛尖茶種植區實行分類管理。
第十九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信陽毛尖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茶樹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新品種選育和推廣、標準化茶園建設、茶葉質量檢測、茶葉品牌建設、科技研發和人才培養等,推動茶文化、茶產業、茶科技統籌發展。
縣、區人民政府可以設立信陽毛尖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第二十條 市科技部門應當會同農業科研等部門,在新品種選育、標準化茶園建設、茶葉加工技術、茶樹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進行研發,推動信陽毛尖茶產業高質量發展。
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參與信陽毛尖茶科技研發,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套用,提高信陽毛尖茶品質和市場影響力。
第二十一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企業開展茶葉加工技術創新,開發含茶元素的食品、飲品、藥品、日用品等精深加工產品,提升信陽毛尖茶的附加值。
第二十二條 信陽毛尖茶行業社會組織應當加強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業規範和獎懲機制,引導會員依法生產經營,開展品質評價、智慧財產權保護、品牌推介、職業培訓與技能競賽等活動。
第二十三條 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有利於信陽毛尖茶產業健康發展的產品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開發信陽毛尖茶相關保險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信陽毛尖茶企業上市掛牌。
第四章 文化傳承
第二十四條 信陽毛尖茶每年春季鮮葉的開採日,根據當年信陽群體種及其他主栽品種的茶樹生長狀況和天氣情況確定,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發布。
市人民政府通過定期舉辦茶文化節等活動,促進茶產品交易和茶文化交流。
第二十五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信陽毛尖茶文化的宣傳和推廣,深入挖掘、整理、傳播優秀茶文化,積極開展茶文化交流活動,推進茶文化事業發展。
加強對傳統老字號文化、地名文化的保護和傳承,支持建設茶館、茶博物館等茶文化場所,加大對茶文物的徵集和研究力度,推動茶文化的傳播和交流。
第二十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做好信陽毛尖茶製作技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市、縣、區文化廣電旅遊部門負責信陽毛尖茶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本級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記錄、建檔、推薦、認定等工作。
鼓勵和支持信陽毛尖茶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授徒、傳藝、研學、交流、傳播等活動。
第二十七條 市農業農村部門應當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文化廣電旅遊等部門,定期舉辦信陽毛尖茶傳統手工炒制賽事活動,傳承和保護信陽毛尖茶傳統手工炒制技藝。
對長期從事信陽毛尖茶傳統手工炒制、技藝精湛的人員,可以按照規定授予制茶大師、技術能手等稱號。
第二十八條 農業農村部門應當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引導組織評茶、茶藝、茶葉加工等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第二十九條 支持茶旅融合發展,加強茶園休閒觀光設施建設,建設茶坊、茶莊園、茶旅特色小鎮和茶文化旅遊景區,推動茶區景區、茶旅文化、茶旅康養一體化發展,打造美麗茶鄉。
第三十條 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對具有一定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或者重要科研價值的古茶樹、古茶園、茶社創始人故居等歷史遺存開展調查、登記,劃定保護範圍,設定保護標誌,並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 市、縣、區文化廣電旅遊部門應當挖掘信陽毛尖茶文化資源,建立信陽毛尖茶文化保護名錄。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歪曲、貶損信陽毛尖茶文化,不得侵占、破壞列入信陽毛尖茶文化保護名錄的文化資源。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十六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偽造、擅自製造的信陽毛尖防偽溯源專用標識及工具,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有關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信陽毛尖茶保護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管理部門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