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服務業分類及編碼規範

《信用服務業分類及編碼規範》是2020年08月2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用服務業分類及編碼規範
  • 外文名: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 standards for credit service industry
  • 標準編號:T/SZXY 001—2020
  • 實施日期:2020年08月25日
  •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25日
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內容,

起草單位

深圳市信用促進會、前海自貿區社會信用中心

起草人

鮮濤、李鵬輝、李燕、梁旭斌、魏文靜、張九紅、汪宇瀚、張紅麗、安明、傅 春、耿心偉、張劍文、胡祚雄、李寧、潘瑤、黃婕妤、龍騰飛、王勤燕、孫志華。

主要內容

隨著社會信用建設的深入,信用服務業的內涵與外延都發生了重大變化,科學定義信用服務、信用
服務機構和信用服務業以及合理劃分信用服務業變得十分重要。在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支持下,
在深圳市信用辦的指導下,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聯合深圳市信用促進會,在信用專
家、信用專業機構的共同參與下,形成了本標準。
本標準將信用服務業分為6大類,23小類,73細類。大類以信用服務交付內容為依據,小類以業務
形態為依據,細類以產品類型為依據。本標準借鑑了生產性服務業、高新技術服務業的分類模式,充分
考慮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涉及信用服務的相關行業對應。考慮到信用服務的發展,設定了收容項。
本標準的主要特點有五個:一是發展了信用服務業的概念,從信用風險管理到信用關係管理;二是
明確信用服務業不僅包括信用專業機構,還包括其他機構的信用服務;三是繼承傳統信用服務業的分類
並進行了最佳化,如信用評價進行了擴展;四是結合新技術發展,增加了信用科技;五是借鑑國民經濟分
類和其他行業分類的做法,納入行業監管和自律、配套服務。
本標準嘗試對信用服務業與金融服務業的區別進行了回應。主要有兩點考慮:一是信用服務業分類
不以監管部門作為劃分依據,雖然部分信用服務業目前由金融相關監管部門負責監管,但依然屬於信用
服務業的範圍;二是金融服務業中涉及信用服務部分,以是否可以獨立存在為標誌,如信貸業務核心是
信用,但是脫離了借貸,信用服務沒有獨立存在的必要,因此不納入信用服務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