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會計工作基本規定

信用合作社會計工作基本規定是信用合作社的會計工作規範。

共十六項,即: 雙人臨櫃,錢賬分管; 憑證合法,傳遞及時,科目賬戶,使用正確; 當時記賬,賬折見面; 現金收入,先收款後記賬; 現金付出,先記賬後付款; 轉賬業務,先記付後記收;他行 (社) 票據,收妥記賬; 有賬有據,賬據相符,賬表憑證,換人覆核; 當日結賬,總分核對; 內外賬務,定期核對; 聯行 (社) 印押,兩人分管; 重要憑證,領用登記; 會計檔案,完整無損; 人員變動,交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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