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貿易

信息貿易,以信息及其服務為商品進行交換的經濟活動。

與商品貿易辯鑽付、服務貿易相併列棕己遙院的信息貿易,可理解為除信息服務貿易外還包括計算機、通信設備等信息技術產品的貿易,也可理解為只包括資料庫、網路信息、軟體、音像製品、專利許可證、技術訣竅、文藝作品、諮詢服務、專家服務等在內的信息服務貿易。一般以後一種狹義的理解為主。信息服務貿易具有國際性,是國際貿易的一個新領域。與一般服務貿易不同,信息服務貿易關係到參與國競爭力提高問題,且對各國經濟競爭力的影響有日益增強的趨勢。在貿易自由化過程中,信息服務貿易不可能成為純粹的自由貿易,也不能永遠是保護貿易,而有管理的信息服務自由貿易是必然的歷史選擇。國際信息服務貿易的歷史可追溯到20世紀初的跨國許可證貿易,但到50年代才稍具規模,真正的發展則是從70年代開始的。1978年美國信息貿易總值已占國民生產總值(GNP)的1.29%。美國的信息貿易長期以來保持著順差漿去譽地位。1987年10月美國信息學會第50屆年會提出要研究信息貿易及其發展問題。信息諮詢逐漸被公認為獨立的國際貿易形式。在國際貿易中,信息貿易發展速度快、市場規模大,是經濟競爭的新焦點,它有以民疊下發展趨勢:①以有形的硬體貿易為主轉向以無形的服務貿易為主;②由已開發國家間水平式信息貿易為主轉向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間垂直式信估鞏慨虹息貿易為主;③在信息資源稟賦上信息富國與信息窮國之間差距的擴大屑埋尋化;④居於信息優勢的國家在政治、經濟、外交方面得到的好處日益增多。各國為促進信息貿易都有自己的信息貿易政策。信息貿易政策與信息產業政策有密切聯繫,因贈良射為它也是為發展本國的信息產業服務的。逐步降低信息技術產品進口關稅,逐步開放國內信息服務市場,鼓勵信息產業領域的外國直接投資,是改進信息貿易政策的主要要求。對開發中國家來說,採取相應措施,如藉助於徵收一定數額的關稅、控制交易途徑、進行機密限制、設定技術標準、打擊文化污染等關稅與非關稅壁壘,獨立自主地推行信息貿易政策,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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