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產品價值是信息產品滿足人們物質與精神需要並和其他產品交換的勞動屬性。信息工作者的勞動創造價值一方面是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說的繼承和發展,另一方面,這一理論又是信息經濟學的本身的理論基礎和核心部分。信息工作者的勞動和信息業的勞動都可以簡稱為信息勞動。信息勞動既然主要分離於服務勞動,那么,對於服務勞動的“規定”,對信息勞動也是適用的,即信息勞動在其流動的,不附於實物的形式上是不與資本、只與收入相交換的。受僱於消費者,信息勞動者是以信息與消費者的收入相交換;受僱於資本家,信息勞動者就不是向資本家提供信息服務,而是首先以自己的勞動力與資本相交換,然後才從事信息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