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會考方案,是指2007~200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普通高中——信息技術會考方案。
會考實施辦法,必修模組考試,選修模組考試,會考成績,附錄,附錄一,附錄二,
會考實施辦法
2007~200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普通高中——信息技術會考方案。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試行)普通高中新課程會考制度改革的意見》,2007年~2008年高一年級信息技術會考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必修模組考試
⒈《信息技術基礎》必修模組的考試,採用筆試成績和平時成績相結合的形式。 ⒉石景山區統一出題,各學校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筆試。筆試採用閉卷形式,卷面成績為100分(占70%)。 ⒊各學校按筆試評分標準閱卷、補考。 ⒋平時成績為100分(占30%)。 ⒌《信息技術基礎》必修模組的考試成績,綜合為100分。
選修模組考試
⒈《算法與程式設計》選修模組的考試,採用上機考試成績和平時成績相結合的形式。 ⒉石景山區統一出題,各學校在規定的時間進行上機考試。上機考試成績為100分(占70%)。 ⒊各學校按上機評分標準,評價上機成績、補考。 ⒋平時成績為100分(占30%)。 ⒌《算法與程式設計》選修模組的考試成績,綜合為100分。
會考成績
⒈在《信息技術基礎》必修模組和《算法與程式設計》模組考試成績均及格(綜合後的成績在60分以上)的條件下,才可以參加信息技術學科的會考。 ⒉信息技術學科會考的成績是將《信息技術基礎》必修模組的成績與《算法與程式設計》模組考試成績進行綜合得出。 ⒊信息技術學科會考的成績為100分。 ⒋信息技術學科會考的成績統計方法:將《信息技術基礎》必修模組的成績(占50%),《算法與程式設計》模組考試成績(占50%)綜合為100分。
附錄
附錄一
2007~200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普通高中信息技術《信息技術基礎》必修模組——筆試試題
附錄二
2007~200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算法與程式設計》選修模組——上機試題